,是一群正在打篮球的少年,蒋逸辰高大的身影在背景里特别显眼。那一天,他俩穿的都是校服,在一群五颜六色纷杂中,只有他俩是最纯净的白色,像他对蒋逸辰这么多年的爱情。
填完志愿的那天,他撇下嚷着要聚会的同学,一个人跑到学校的后操场,在那堵公认的“表白墙”上,用铅笔,在杂乱无章的墙面上,找了一块巴掌大的空白之处,工工整整地写上:林森爱蒋逸辰。
后来,他俩果然上了同一所大学。他的分数刚过蒋逸辰那所学校的录取线,为了不被刷下去,只能选了个冷门的专业。蒋逸辰自然与他不同,毫无顾虑地选了自己最喜欢的物理专业,稳稳当当地拿到了录取通知书。就是这样,林森已觉得上天待他不薄。
开学报道完,林森就跑物理系打探到了蒋逸辰所在寝室的楼层,一整天装作路过在他寝室楼前面的草坪上晃荡。两人很“意外”地碰上,身处异乡见到故知,蒋逸辰自然是高兴,热情地请他去自己寝室坐了坐,之后,又顺理成章地一起去食堂吃了个饭。
“我还真没想到能在这里碰见你。”蒋逸辰大口扒拉着饭菜,没几下就把盘子里的荤菜一扫而光,留着一团皱巴巴的青菜,看向林森的时候,还是有点不敢相信。记忆里,前面的这位老同学似乎一直成绩平平,默默无闻。
林森把自己还没吃几口的饭碗推过去,有些拘谨:“就运气好呗。呐,你吃不吃栗子鸡,我觉得有点腻。”
蒋逸辰没有怀疑,大大咧咧地把林森碗里那几块鸡肉夹了过去,就着把剩下的米饭全吃光了。
“你吃地太少了,军训的时候估计得歇菜。”两人走出食堂的时候,蒋逸辰站林森旁边,看他往剩菜桶里倒饭菜,又看了下他细瘦的身子,有点担忧。
“我吃不了很多的。”林森在心里偷笑,为这人一句无意的关心。
分开的时候,两人互留了对方的电话号码,约好了时不时地出来碰个面联系一下。
就这样,在成长的漩涡中,他终还是紧紧地随在了他的身后,沿着他的轨迹,陪着他向前。
这里再不是自己以前读的几千人的初高中,而是汇聚了全国各地精英的省重点大学学府,在这里,曾经那个闪闪发光的蒋逸辰终于没那么耀眼,而普普通通的林森,也不再一如往前那样的平凡。他终于看见了他的存在,而他也终于敢直视他而不至于被其身上耀眼的光芒刺痛。却还是,怯怯地掖着自己对他的那份喜爱,像怀揣着一颗五彩缤纷的泡泡,生怕见了光后,抱在怀中的就只是虚无。
可是那些抑制不住的喜欢,总是要找个出口的,从细细小小的、不易察觉的地方悄无声息地流淌出来,汇集成河。
大一,蒋逸辰的生日。他提前两个月就开始攒钱给他选生日礼物,当天和他的室友们一起吃晚饭,在KTV里,借着酒意和房间里眼花缭乱的灯光,他把背包里的礼物摸出来,随意地往蒋逸辰身上一扔,“呐,给你的,别嫌弃。”
是市面上新出不久的一款运动腕表,他辗转求人帮忙从香港带回一只,研究了一下午的说明书,才辛苦将表上的时间,调成了13:14。
蒋逸辰喝得七八成醉,迷迷糊糊拿在手上,还没看清那表长什么样,就被旁边的人抢了去叽叽喳喳地一顿观摩,再回到手上时,表上的时间早已回复到了正常。
万圣节的晚上,外语系开party,整栋教学楼都装饰成了一个巨大的万圣节主题鬼屋,对全院学生开放。林森其实有点怕这种阴森森的东西,却还是被蒋逸辰生拉硬拽地去了。人群蜂拥而入,充斥着整栋楼,蒋逸辰拉着他,在拥挤的人群间穿梭。走廊上随处可见的白色飘带和墙壁上触目惊心的血迹让他不安,可是被蒋逸辰握住的手却更让他心跳。他在后面笑着,木偶般地跟着蒋逸辰在这栋鬼怪横行的楼层里行走,觉得自己幸福地像个傻子。
蒋逸辰突然松开了他的手,挤开人群朝前面跑了过去,人群迅速地被分开又聚集,他想跟上去,却又穿不过密集的人墙,终于和蒋逸辰失散。又有人突然从旁边的教室里冲出来,戴着鬼怪的面具拦住了他,将他拖了进去。
是一个猜谜教室,他被人缠着,非要猜中一个才能被放出去。
他着急出去寻蒋逸辰,却也只能耐着性子在一个个亮着的南瓜灯里面抓字谜,然后绞尽脑汁地想谜底。最后从教室里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十来分钟以后,他拿着所谓的奖品:一只蠢蠢的造型诡异的南瓜灯,打电话给蒋逸辰:“你在哪?”
“你在哪啊?”蒋逸辰在那边问,听声音很高兴,“我来找你。”
他走到走廊的尽头,站在昏暗无人的角落,拿着一只南瓜灯,也快乐地同电话那头的人报自己的位置,结果还没说完,就听见蒋逸辰的声音从旁边的楼梯上传下来。
转身望过去,蒋逸辰正从楼上走下来,旁边跟着一个长发飘飘的女孩。
“跟你介绍下,我哥们,林森。”蒋逸辰拉着女孩站在林森面前,向她介绍,“我们初中同班,高中同校,大学依然同校,神一般的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