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一下子脸红起来,不好意思地回答:“没你唱地好。”
高一,教他们物理的是同一个老师,小考阅卷的时候两班换着看,林森花了十块钱从同学手中换到了蒋逸辰的卷子,回收的时候,在蒋逸辰名字的后面,小心地加了自己名字的缩写。
一想到这,林森就难受地紧,他抬起头,终于有勇气去看蒋逸辰一眼,然后涩涩地笑道:“是挺可惜的。”
结果那张试卷,蒋逸辰只拿在手里翻了几翻就被揉进了垃圾桶里,根本没注意到那个“LS”。
只是这样的幸福很快就被其他暗恋蒋逸辰的姑娘们夺去,他的冰红茶淹没在五颜六色的瓶瓶罐罐中,蒋逸辰的衣服旁简直可以开一个冷饮铺。而他甚至不能确定,蒋逸辰刚刚拧开的那一瓶冰红茶,是不是他买的那一瓶。
普通人眼里总能看见优秀,但优秀却很难注意到普通,他俩又成为了校园里点头之交的关系。让开学很长一段时间里的林森都觉得毕业前的那次班会是自己的幻觉,似乎自己并没有给蒋逸辰唱那首《情书》,而蒋逸辰也没主动跑过来和自己说过话。
林森一下子就后悔起来,后悔自己没有早唱这首歌,好似全都是自己的错,生生造成了自己和蒋逸辰这么些年的毫无交集,到现在,已经晚了。再过几天,他们就要毕业,而蒋逸辰的那所高中,自己也许根本考不上,他们也就再也做不成同学了。
他从来就是容易被人遗忘的路人甲,蒋逸辰说的活动,他还是刚刚知道,只
那是他对蒋逸辰的第一次告白,混合着激动和泪水,还有遗憾和感伤,在毕业班会的那一晚青涩落幕。
“你也喜欢张学友?”蒋逸辰仍盯着他看,好似这人第一天出现在这个教室里,对他抱着极大的好奇心。
新学校,蒋逸辰仍然是初中时那个夺人眼球的存在,打篮球进校队、和班花谈恋爱、代表学校参加市里的物理竞赛、被评为学习标兵……他还是优秀,而林森,也一如既往地普通,仍然是同学口中时常叫错名字的甲乙丙丁,老师眼中不惹事不出风头的乖学生。
接过信之前,蒋逸辰似乎花了好几秒才想起他的名字,“林森是吧?”他笑着接过信封,不甚在意地夹在两指间,转而问他:“你在几班啊?上次月假的时候咱们以前班还组织了一次烧烤,你没去?”
林森视线追随着他,在蒋逸辰那堆人朝他看过来的时候又迅速地别开了目光。他听见那边的人在笑,明明自己什么都没听见,他却觉得那些人是在笑自己。而那样的笑声中,蒋逸辰的声音又最大最刺耳。他低下头,下巴磕在细瘦的胸口,别过身子,在蒋逸辰的笑声中流下了眼泪。
“嗯,他的歌我都喜欢。”林森咬着唇,想抬头和蒋逸辰对视一眼,又怕那人看出自己眼中别样的情愫,纠结着。
“那个,那我先走了啊,以后联系。”不等林森回答,他就借着别的同学正好喊他的机会匆匆从林森那里溜走,隐在了黑暗里。
“赶巧,我也是他歌迷,铁粉的那种。”蒋逸辰抓起他桌上未吃的一小把糖果玩耍,不无遗憾道,“诶,以前怎么没发现,害我每次跟人说我偶像是张学友就要被那群王八们取笑一次。这么多年了都没找到知音。”
他笑地勉强,明明眼睛是眯着的笑眼,里面却闪着水一样的光,而那本该上扬的嘴角,也微微抽搐着,好似下一秒就会瘪下去,叫人哭出来。
这不是一个好看的笑,桌角红色的烛光更是将林森脸上的表情衬得诡异,看得蒋逸辰心里咯噔了一下,不自在地跳下了桌子。
做过最尴尬的事,莫过于情人节的前一天写了一整夜的情书,为了怕被怀疑,提前去文具店选的粉红色的信纸和信封,内容先是打了遍草稿,洋洋洒洒写了几千字,怕那人没耐心看完,又忍痛割爱地删删减减,最后再用左手一笔一划地把成稿誊在信纸上。第二天早晨洗漱的时候,特意把洗手间的门关死,偷用了洗漱台上母亲的香水,喷了一点在信封上,淡淡的花香。那封信在他书包里放了一天,以至于从里面拿出的每一本书,都染上了那样淡淡的香气,萦绕在他鼻息间一整天。
他还曾送过蒋逸辰一段时间的冰红茶,趁他打球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把饮料放在他衣服的旁边,然后远远的,隔着半个篮球场朝这边偷瞄,看蒋逸辰狐疑地到处看,然后大口喝掉饮料。他看见自己的心意被喝掉,一种隐秘的幸福从心底升起。
直到晚自习下课,他终于鼓起勇气抽出了信封,在夜色的掩映下,一路跟踪蒋逸辰到单车棚,在昏黄的路灯下,将手里那封拽地有些褶皱的信封,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云淡风轻地递给了蒋逸辰,轻描淡写道:“有人托我把这个交给你。”
“你刚才唱地挺好的。”蒋逸辰一只腿叠在另一只腿上,居高临下地看林森,笑着说。
尽管这样,他还是喜欢蒋逸辰的,并且又偷偷的,告了很多次不成功的白。
或许是老天垂怜,中考让他超常发挥,竟考上了和蒋逸辰同一所高中。即使不是在一个班,却已经让他很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