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斯,你……”纪仲年嘴巴微张,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圆场。
林斯面带窘迫,将手抽了回去,将分寸保持得很好。
*
那天之后,纪仲年和林斯暂时获得了安全。那些人在贫民窟里进行了一遍地毯式搜索,最终无果,便全部撤离了。
但是,心思细密的纪仲年没有放下心来,他更加警惕周围的环境,并加紧了自己的计划。
通过林斯的手机,他每日与助理魏平保持联系,去获取集团内部和纪霄的动向,并向魏平传递自己的部署和筹划。
时间很快又过了两周,所幸一切都风平浪静,各项事情都在纪仲年的筹谋下有序进行,已经到了他该回去扭转局面的时机。
也就是说,纪仲年该离开这里了。
来时是深夜,走时他依旧选择了深夜。在深沉清冷的月色下,有辆黑色迈巴赫缓缓驶进了寂静无声的贫民窟。
车静静停在林斯家的门口,甚至没有惊动鸟雀,纪仲年就在这里与林斯告别。
这位纪家二少爷器宇轩昂,这段吃苦熬穷的日子没有把他天生的贵气磨灭掉,反而将他的眉目削磨得更加锐利,身上多了几分卧薪尝胆的气魄。
男人笔直地挺立于林斯面前,浑身散发傲慢的味道。他抬了抬下巴,示意林斯,“我走了。”
林斯平静点头,“嗯。”
一个字了结对话,干脆利落。
纪仲年:“......”
离别不是一般与“挽留”和“惜别”分不开的吗。
他清了清嗓子,眼皮微微盖住一半黑色瞳仁,向下睨着林斯,故意摆出一副就此不见的态度,“别想着我会回来找你。”
这话没头没尾,听上去非常有故意钓鱼的嫌疑,然而林斯听了之后,不但没有表现出纪仲年所预想的失望脸,反而阔然地对他一笑。
无言之中,林斯就砍断了纪仲年想延长对话的心思。
他的反应令纪仲年觉得自己很蠢,也很一厢情愿,他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挽尊,憋了半天后,竟憋得恼羞成怒。
男人抬起高傲尖细的下巴,颧骨顶出锋利的棱角,幽幽道:“我改变主意了。”
林斯:“?”
“我会回来找你,”纪仲年幽幽道,“当是报恩。”
林斯:“......……”
看起来,纪老爷是把自己当成了一位微服出巡的皇帝,对于林斯这个不识好歹的蚁民,他甚至降下了一道圣旨,还想让这位蚁民对他感恩涕零。
这瞬间,毫不夸张地说,林斯当真有双眼一黑脑袋眩晕的感觉。他很明显地感觉到……纪仲年的意思就是“我俩必须再续前缘”。
林斯高兴不起来。心里隐隐作动,也隐隐不安。
站在车旁的魏平默默旁观,对他老板的言行举止感到匪夷所思,不禁想象这一个月来究竟发生了什么,他这位向来高高在上的阎罗老板......为什么会像个无赖一样逗人玩?
“不用,你......你不用来找我,”林斯闪避着垂下了眼,看着自己在地上磨蹭的脚尖,拒绝了纪仲年。
断了吧断了吧,林斯,你狠心一点断了吧。不能让纪仲年栽在你这里。——他不停地提醒自己。
他这番不识好歹,彻底把纪仲年给惹不爽了。
彼此算是同生共死过,现在临别,不说什么依依惜别、挥泪说再见,反倒弄得跟有什么深仇大恨似的。就算是普通朋友,也可以日后有时间聚聚吧?
“我、会、回、来。”纪仲年一字一顿地说,“等一切尘埃落定。”
这不像是一种告知,倒像是一种命令,强硬地命令林斯呆在这里,安安分分别乱跑,乖乖地等他来接。
但在不识好歹这件事上,林斯向来很有自己的坚持,他依旧摇了摇头,婉拒道:“我有自己的生活。祝你一路顺风,万事顺意。我们以后……就不要再见了。”
谁都不知道,他在说出这番话时,需要付出多大的勇气和心疼。
他向来觉得自己很怂,生性懦弱胆怯,但不知道为什么,只要是有关纪仲年的事,他就会变得比超级英雄还要无畏。
就像现在,他天不怕地不怕,不怕纪仲年骂他恨他,不怕往后再也见不到自己深爱的人,也要故作冷情,将对他起了点心思的纪仲年推于千里之外。
林斯的话实属气人,像是固执地要“大路朝天各走一边”,纪仲年向来自尊自傲,从未遇过这种连番被拒绝的惨事。他被激得叛逆心理上来了,偏要和林斯作对,“你在这里能有什么生活?”
“破烂生活,”林斯道,“但这是我自己选的,你不必管我。纪仲年,我真心说一句......你走吧,别回来。”
——我确实只能过些破烂生活,但也总比拉着你一起坠落要好。
话落,林斯深深地叹气,给了纪仲年无奈的一眼,便转身回屋了。
他关上门,连声“再见”都没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