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如果忏悔能唤醒一个沉睡的灵魂,我愿意长跪在你们的坟前,直到你们回到我的身边。
我和父亲的BF
作者:故宫飞雪
----我望着星罗棋布的天空,看见父亲在天堂的入口处等着他,牵着他的手一起走过奈何桥,回头给我一个甜甜的笑。
小凯走了,像一只远飞的蝴蝶,朴闪着翅膀离开我的视线。
与往日每一个上班的早晨一样,他像天上的白云,追随着天边的朝霞,追寻着美好的梦想,走出这个家门,无声无息,匆匆忙忙。只是,他再也没有回来。
细长的睫毛依旧那么清秀,脸上依然保持着纯真的微笑,那张苍白的脸告诉我,他的灵魂已经离开这个世界;紧闭的双唇告诉我,他的声音已经在这个世界消失。
我耳边回响着郑丽君的那首《爱我就跟我走》,“你说爱我就跟我走,风雨也跟我走,海角也跟我走,决定就不回头;你说爱我就跟我走,勇敢牵我的手,让爱带我们到尽头”。
小凯,让我懂得了什么叫爱。
他短暂的生命旅程,留在我记忆中的更多的是磨难。如果说离开是逃离苦海,是追逐幸福,那对他来说也许是很好的归宿。我宁愿相信,天堂里对他和父亲这样的人不会有歧视,如果真是那样。
父亲离开我们后,小凯就曾和我说过,“冬儿,我和你父亲是天生的一对冤家。开始是我在人生的出口处寻找他,以后是他在天堂的入口处等我。”他和我说这些的时候,我是觉得父亲走后,给他的Jing神打击太大,让他难以承受。所以我劝他,你还年轻,别胡思乱想。他说,天堂的入门证上是没有年龄的,它只证明善良的灵魂,早去和晚去都是一个结果。现在,我完全相信他的话,相信父亲的话,也许像他们说的那样,他和父亲前世相约,父亲已经在天堂的入口等着他,等他一起走过奈何桥。
假如他们真的能在天堂的入口处相遇,也许能给我的灵魂一些安慰,我真的希望他们能忘记我给他们造成的痛苦,在天堂幸福永久。
有人说,当一样东西失去的时候,你才懂得他的宝贵。对于我来说,小凯也许就是这样吧。
对着他的遗像,我点上一支红烛。“你这个傻子,我不是不想让你和我父亲相聚,只是你不应该这样匆忙。你这家伙,好贪婪,临走也不忘带走我的魂”。
送走他的当天夜里,我望着天上的星星,梦想在群星汇聚的天河里寻找到他的影子。因为小凯曾经和我说过,假如有一天他不在了,那就是他飞到了天上,变成一颗星星,面对着我们这座城市,用眨动的眼睛和我说话。
在闪烁的群星里,我也好像看见,在天堂的入口处,父亲正牵着他的手,像第一次走进我们家那样,一同走过奈何桥,又一同步入天堂。在步入天堂的瞬间,他们回头向我微笑。
明天,当我踏上异国的土地,在太平洋的另一端,在美国的纽约,我还能看到那颗星星吗?
夜好黑,我却不想开灯,因为我怕那刺眼的灯光打碎我的记忆。我长伏于他和父亲睡过的床前,静静地想那些过往之事。
----人们说,有缘才能相聚。我和他在茫茫人海中相识,不知道算不算缘分。
论年龄,小凯比我大三岁,论“辈份”,他是父亲的朋友(后来我知道,在他们那个圈子里,这种具有性爱关系的同性朋友称为BF)。我不知道应该称叔叔还是称哥哥。
父亲要求我称他为叔叔,开始我一直抵制。现在,我自愿称他叔叔。是对他和父亲的尊敬,也为了表示我的诚心。
说来话长,小凯走进我们家,还是在五年前。那时我还是一个16岁的男孩,正在读高中二年级。那一段时间,正忙于参加全市组织的中学生数学竞赛,整天沉浸于忙碌的复习当中。
一天晚上,父亲把他从外边带回家。
小凯是一个典型的南方男孩,个子不高,皮肤白晳,嘴唇棱角分明,一双大眼,每扑闪一下,都像诉说一个动人的故事。说真的,乍一相见,我感到很惊讶,我俩在外貌上有许多相似的地方,不知道的人,很有可能把我们当成亲兄弟。最明显的区别是小凯个子比我矮,脸蛋上比我多两个甜甜的酒窝。看到他随父亲进来,我只是回头淡淡地一笑,算是见面礼吧。父亲走到我面前,拍了拍我的头说,这是宋小凯,以后你就叫他叔叔吧。
“啊,让我叫他叔叔”。因为从外貌看,小凯年龄并不比我大,个子比我还矮。我不知道父亲是从什么地方把这个男孩带回来的,也不知道为什么让我称他为叔叔,本来对他的一丝好感却成了厌恶,这也许是后来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我不能和小凯好好相处的最初原因。本来满面笑容的我,此刻却用邪恶的眼神瞪了一眼这个叫宋小凯的漂亮男孩。
还好,小凯没有在意我的眼神,只用两只甜甜的酒窝代表他全部的真诚。他轻轻地走到我面前,说,“对不起,打扰你学习了,请原谅。”说完,又是甜甜的一笑。
我和小凯就这样相识了,但我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