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更红了,无声的文字一来一往,耳畔彷佛轻回着低沉的音嗓,他没发现,这已是情话绵绵的恋人模式了,肉麻兮兮,甜蜜得腻牙。
「副课,你在和谁传简讯,传得这麽高兴?」一名女同事好奇的问。
「想也知道一定是周瑜哥哥嘛。」另一个女同事介面。
「别聊了,还不快工作!」杨庆乔轻斥,自己也赶快收起手机,专心上班。
哎,怎麽办,再这样下去,他一定会真的爱上郑彦,而且爱得死心蹋地,任他怎麽玩怎麽虐都心甘情愿。
套句网路乡民常讲的话,认真,你就输了。
杨庆乔觉得自己输了。
因为先爱先输,爱到卡惨死。
所以,他给自己二个选择,一个是胡天胡地继续耗下去,直到郑彦放弃他;一个是主动断绝二人目前的床伴关系,生活重回原来的轨道,寻求等待一段平等而对等的感情。
他虽然温和软弱,但他太渴望爱情。
他渴望在一个刚刚好的时间,在一个刚刚好的地点,遇上一个刚刚好的人,他们像同时被雷劈中了,爱情的电流打进他们的内心,烧焦他们的灵魂。
然後,他们相爱了,一起生活了,一起看着对方渐渐老去,也许头顶秃了,也许肚腩大了,他们依然紧紧牵握彼此的手,谁都不会放开谁。
很显然的,他所渴望的浪漫,性灵合一的美好,郑彦无法给他。
郑彦可能会给他的,大概是拍拍他的脸,微笑的说,孩子,你真是浪漫过了头呀。说完了,压倒,做!
这真是令人沮丧,不是吗?
地球的这一端,小绵羊是愁闷苦恼的白天。
地球的另一端,大野狼是纸醉金迷的夜晚。
衣香鬓影的晚宴上,郑彦却站在角落玩手机,用简讯逗弄他的小宠物,彷佛可以看见那张娃娃脸又臊又恼红扑扑的,可爱得叫人好想咬一口,心忖,早知道就把他带在身边,就不会这麽无聊了。
一名金发的漂亮男孩端着二杯酒走过来,将其中一杯递到他面前,以英语说道:「喝一杯?」
郑彦收起手机和微笑,接过杯子,亦用英语淡应:「谢谢。」
男孩对他露出暗示的笑容。「今晚一个人?」
「也许是,也许不是。」
「想不想到其他地方再喝一杯?」
「床上吗?」
「如果你想,任何地方都行,随你高兴。」男孩直白回答,轻佻的愈靠愈近。
「真的吗?」
「是的,我注意你很久了,从你一进门开始,我就只看得见你。」男孩说着,没骨头似地贴到他身上了。
郑彦挑了挑眉,微笑道:「那麽,你需要的不是我,是眼科医生。」说完,扶正男孩,潇洒走开。
男孩愕然,脸色很难看。
别看郑彦之前活像只发情的野兽,事实上,他并不是来者不拒有洞就插的人肉按摩棒,虽然以往从不缺少床伴,可自从嚐过杨庆乔的滋味後,其他人在他眼里都成为索然无味的白菜萝卜,就像这个金发男孩,多麽热情淫荡,他却提不起一点兴致。
下回不管去哪里,一定都要把人带着。郑彦想,单纯的床伴也好,升格成情人也罢,总之少了杨庆乔,宛如少了什麽很重要的东西一样。
你是不是想问他,郑先生,你是不是爱上你的小羊儿啦?
提到爱这个字,他只会给你一个嗤之以鼻,说那是骗小孩和傻瓜的东西,整天把爱挂在嘴上的男人,不是真正的男人。
所以就算他真的爱上了,也不会老老实实的告诉你,顶多,在床上再多滚几次以表达他深藏内心的澎湃,能让对方高潮、高潮、再高潮,才是正港男子汉!
吴杰志说他是个小气别扭的男人这点,完全正确,而且不仅小气别扭,还有严重的大男人主义,无法坦率面对真实情感,认为以言语表达爱意是示弱的行为。从某方面来说,这也算得上一种「腼腆」,一种男人的矜持吧。
手机铃声忽又响起,不过来电者不是杨庆乔,正是吴杰志。
二人简洁说了下工作的事,公事谈完,吴杰志随口道:「星期六晚上我在First One遇到你的那个。」
「哪个?」
「还装,别假了,就是和你玩电梯之狼的那个。」
「我知道了。」脸色一阵阴鸷。
「要是不喜欢了就赶快放生,後面排队的人一堆。」吴杰志继续耍白目,也不晓得是不是故意的。
「叫排队的人通通去死。」
「喂,你这叫占着茅坑不拉屎。」
「谁说我没拉屎了?」
「哈,看来这次你是来真的了。」
「干你屁事。」
「哈哈,原来连你也对我的屁……」
啪!关上手机,冷冷哼笑。
哼哼,很好,我早上才走,他晚上就不安於室,跑去全是野男人的地方混,太不乖了,回去後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