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流传下去。
“这样更好。”金熙很期待这样的未来,“有区别才会有竞争,有竞争才会有进步,部落里太和平了,除了族长和祭司,大家并不觉得自己比别人差什麽,虽然这样的氛围很和谐,但是不利於进步,只有有了实力的区分,才能形成公认的阶级,才能让部落更快的发展。”这就是部落向着文明转变的过程,从部落到文明,从文明到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这个过程或许需要几百甚至上千年,但是总要有个人开启竞争意识的钥匙。
起初,人类愚昧无助,树巢而居,掠果为食,从天习法,钻木取火,火光驱逐野兽,划分地盘,石中剥出金属,制造武器,杀戮征战,血流为河。我们生於蒙昧,所说的人类文明,是为掠夺,伤害,占有,剥削,杀戮。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五行之中包含着人类文明的残酷本质。竞争带来征战,却也是文明之源,打碎和谐的原始社会制度既残忍又慈悲,这是金熙融入这个世界之後,替部落做出的选择。
这一刻的金熙有一种高处不胜寒的气质,他似乎站在历史的高峰,遇见了几百年之後这个世界因为今天开始的阶级变化所诞生的种种人类苦难与文明,而作为在关键的历史节点为全人类把握方向的人物,金熙这一刻坚定不移。
希斯洛贪婪的看着这样的金熙,就是这样的金熙。他平时总是嬉笑的,故意装作弱小逗人发笑,但是骨子里的东西是坚硬如铁的意志。他看得比所有人都远,部落里的人都在想着几天里的吃食,几年里的收成,最远的也只想到自己的生前身後。而他不同,他看到的是部落的未来,甚至是整个世界的未来,希斯洛知道比蒙部落是容不下金熙的,他的目标是更广袤的呼伦草原,甚至整个世界,他会引领这个世界发生巨大的变革,而他需要有人为他征战。他想成为他的萨尔,不仅仅因为他是罕见的金角,不仅仅因为他是父亲大人从小安排的那尔,而是因为他也想看到那样的未来,他想要站在他身边最近的地方,和他一起看在短暂的生命里看不到的未来,最光明的未来。
希斯洛轻轻低头,吻上金熙的侧脸。
金熙不由愕然,这是希斯洛第一次做这样亲昵的动作,更让他震撼的是希斯洛的表情,无论卡塞尔还是纳兰,他们骨子里的单纯注定他们的爱是纯粹的,甚至他们也许说不出究竟爱金熙哪一点,但是他们就是全然投入的深深爱着。而此刻的希斯洛不同,他眼里的金熙像是闪着光,他是被金熙身上的光辉所吸引,那是一种崇拜一样不可磨灭的强烈情感,因为有了原因,所以更加义无反顾。
金熙拉着希斯洛的脖子,希斯洛高大的身体被迫屈服地弯曲着,金熙轻吻啃咬着希斯洛的嘴唇,希斯洛把金熙扑倒在地,他有些与怨怒的低吼:“你终於肯碰我了。”
金熙眼神贪婪的看着他,果然再多的矜持是没用的,来到这个世界,他第一个看到之後动心的人就是希斯洛,他对这具身体真是肖想太久了。
作者有话要说:急着上来更新,还是没捉虫,欢迎大家帮忙。
考试都是开卷的选修课,只是工科开卷的课程都是公式特别多,开卷都很费劲的那种,不过我应该没不会挂科,谢谢大家关心。
看到好多人对於史前男妻意见很大,我个人确实觉得还能接受。我想,现在很多看文的读者都是从攻文汇总或者攻控吧追过来的,《反转兽人》这麽一篇对於受文读者来说天雷的总攻NP文,反而是攻控的萌点。而现在耽美读者的趋势,也是越来越挑剔,一篇文很难满足一个人所有的萌点,如果符合的萌点多或许会忍耐着看下去,如果萌点瑜不掩瑕,战胜不了雷点,读者肯定直接放弃。我写耽美并非为了出人头地或者挣钱,只是自己写稿图个意淫娱乐,所以我写的文就是我自己的萌点,遗憾的是我雷点较少,包容性比较强,攻文受文总攻文总受文我都能接受,如果要求我只为攻控写文实在是很难。我在一直觉得很幸运的事就是,我的书评区都是很喜欢我的读者,没有多少反对或者批评的声音。不过这种声音终究不可避免,我也不指望能消除反对,我的意见还是顺其自然,喜欢看是我的荣幸,不喜欢看我无能为力。我想要尝试尽量多的耽美设定题材配对,希望大家能理性的随喜好食用,看文不看人。
既然已经写了这麽多话我就再多说几句,关於坑品,《朱雀》是零六年的文,我实在是捡不起来了,王子与流氓只有一个开头,我本来是想占个名字存在这儿的,但既然好多读者因为坑品比较惶恐,我就把这两篇文删掉,算是自欺欺人。而剩下的四篇文,《长熟的苹果要吃光》会在这个月完结,这也是我答应某个人的,《反转兽人》就大纲来看估计最多三十万字左右,《君为曼珠,我为沙华》虽然名字很小白很文艺,但其实是比较严肃的同人,字数目前不定,估计最多五十万字。至於白银与红莲,这个文对我的意义非同一般,我会改头换面重制,估计现在的版本会删掉。耽美过去只是我的业余爱好,读者零星,但是既然现在有了总数六百多的收藏,我就会毫不犹豫的坚持到底,谢谢喜欢每个喜欢我的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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