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向纪仲年强调了这一点。
其实,林斯早就发现自己很矛盾,既想在自己走后纪仲年能忘掉自己,实际上,又总是有意无意之间希望纪仲年能好好记住跟自己有关的一切。
这大抵是因为舍不得。他明白自己最后还是会走,不知道会带走些什么,也不知道能留下些什么,于是一直在做着随时会离开的准备。
禾雀花架下,林斯和他的爱人一起听着这首歌。
歌的旋律很柔和,有种淡淡的哀伤,就像,笼罩在黄昏海面的一层薄雾,海风一吹,就轻易地散作零星。
后来那几年里,这首歌纪仲年总是听。
虽然只有他一人,耳机也不再分出去一边。
若将镜头摇至那时,便可知在那段没有林斯的日子里,纪仲年常常一个人站在盛开的禾雀花藤下,耳机里的歌声伴着细碎电流,在他的耳朵里不断循环,缓缓钻进他心脏的最里面。
但每次听完,他总是要花好大好大的力气......才能记起这首歌的词——
“人间百年,只陪半途。所爱至此不复返,往后光Yin寂寥,好景不常在。”
作者有话说:
歌词自己随便凑的。没这首歌。
第69章 “离别才是常态”
除夕夜,佣人们很多都回家过年了,就连董叔也回了趟乡下,最后家里只剩下一两个,纪仲年也让他们自己回去休息了。
年夜饭是林斯亲自下的厨,味道一如既往,中等水平,不过恰恰是纪仲年习惯了的味道。
餐桌上的吊灯映出一方暖影,纪仲年与林斯分坐桌旁两侧,他一边给林斯夹菜,一边说:“多吃点,你最近瘦了。”
林斯“咦”了一声,“没有吧?”
“昨晚我捏你大腿,没剩几两rou了。”纪仲年又往林斯碗里添了些,“趁热。”
吃着吃着,林斯摸着被纪仲年一筷子一筷子塞得满满胀胀的肚子,已是饱的不行。
他放下筷子,往后靠在椅子上,懒懒地对纪仲年说了一件事:“纪老爷,不如今年的情人节我们去国外过吧。”
“你想出国?”
“嗯。”林斯点点头。
三年已到,甚至实际上已经超过了三年,但始终又是一个时间循环的节点,无论如何,林斯还是想尽力逃脱被杀的命运。
所以在这段时期内,他想离纪霄越远越好,干脆躲到国外去。
“好久没去旅行了,我想出去走走,散散心。”林斯想了想,有点任性地问:“这次我想待久一点,嗯......三个月可以吗?”
“三个月?”纪仲年惊到了,“这么久,可能不行。”
对于日理万机的纪氏总裁来说,他的工作行程表排得满满当当,各种会议各种文件堆积如山,找一两周去度个假尚且还能排得出时间,但要离开集团三个月确实不太可能。
“可是……”林斯知道自己有些强人所难,不过情况特殊,他还是想要争取一下,“就今年,就一次!我也知道有点难,可是我真的很想去。”
他耷拢着两条眉毛,桌子下的腿撒娇般蹭着蹭着纪仲年的膝盖,整一副很失望很失落的样子,就差说出“不然我一个人去也可以”。
纪仲年对林斯总是无可奈何。
虽放不下国内的工作,不过既然林斯想去,纪仲年肯定也是会陪着的,终于答应道:“那好,三个月就三个月。舍命陪君子。”
*
吃完了年夜饭,外面下起了纷飞的大雪,灰蒙蒙的天空像是一席鹅绒被子,厚重地盖着夜幕。
林斯推门出去看雪,他往手上哈着白白的暖气,放空抬头去看,便见满天的雪花洒落在花园的枝头,还有几片被风一拂,悄悄地栖在了他的肩头。
“披上,不然着凉,”纪仲年从他身后走来,把一件厚外套搭在林斯身上。
远方传来此起彼伏的鞭炮声,灿烂的烟火冲上云霄又绽开,照得整个夜空明亮如白昼。
这是他们一起过的第三个年。
“你看那烟花,哇塞,好漂亮!”林斯伸手指指天空,干净的瞳仁中映出五彩缤纷的光亮,“以前我在贫民窟过年的时候,大家都只能搞些擦炮玩玩,图个响亮,越响就代表来年有好兆头。”
“什么是擦炮?”金贵的东城二少不太懂贫穷的西城人民的世界。
“就是——就是一样很好玩的东西吧。是我以前过年时候的乐子,很有意思。”林斯说一半摆摆手,“算了,你不懂也没关系。”
纪仲年听了他的话,忽然回忆起往日那些事,不由起了些感慨:“以前过年,我只会觉得没意思。年夜饭是一个人吃,除夕夜是一个人过,不守岁,不看烟火,过得和平常没什么区别。”
林斯不看烟火了,偏过头来看他。
“我以为我不会再有家人,然后,我就有了你。”纪仲年道,“林斯,你就是我的家人,从今往后,我们每一个年都可以一起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