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憋了满腔的胡乱想法,惴惴不安地走在前面,一边厌恶自己对他的肖想,一边又忍不住勾勒描摹他的模样,猜测他现下在想什么做什么。
但好在,他没在我的眼前晃悠,我也趁机慢慢平静下来,冷静地思考我出现这种情绪的原因。
距我和梁家言分手已经快要三年了,这三年我没再尝试过和别人开始一段新的感情。如果你碰上恋爱七年的男友被你捉jian在床这种事,你也会在震惊之余陷入莫名的自我怀疑。
我知道我没错,背着男朋友和炮友上床的又不是我,我本应该快刀斩乱麻,做一个下定决心与渣男一刀两断的狠角色。
酒店里,梁家言光着身子追我到走廊,一开始还俯首道歉唯唯诺诺,然而话说到最后,他突然直起身子,异常平静地说:“卓子骞,和你在一起真的太累了。”
我冷笑斜睨:“那么累,你梁家言为什么还要和我在一起那么久?因为犯贱吗?”
七年,从大学,到研究生,到工作。
七年之痒都要过去了,但我们还是没有撑住。
“你活得太累了,连带着你身边的人也丧气,”梁家言面无表情地说,“没错,你是名校毕业的优秀学生,你是年轻有为的律师,你可以为了你的事业四处奔走,但你不应该一点时间也不留给我。”
他说的没错,我那段时间的确忽略了他,但并不是因为我的事业,或者说,不只是因为我的事业。
“七年了,你是什么样的人,有时候我比你还要清楚,”梁家言垂下眼,“我可以包容你的暴躁、喜怒无常和你的早出晚归,我们都有事业,我自认没有苛责你,可是你越来越冷漠,你让我觉得,你不是以前那个愿意和我互相扶持的卓子骞了。”
我指着敞门的房间,哑着嗓子叫他滚,自那以后,我再没主动找过他。
但是他的这番话在我心上刻了两道口子,哪怕只用了几个月就结了疤,却总暴露在最显眼的地方,在我独身一人时狰狞地亮出伤口。
我辞了职,回到家乡成都,不再做那个风光的律师,躲在城市的一角,经营一家没什么存在感的书店。
梁家言有一点说的没错,我这种人也许并不适合处理亲密关系。我会在一段稳定的感情里逐渐消磨耐心,让其它的事逐渐侵占我的时间与Jing力,不自觉地用自己的疲惫连累身边的人。
所以我单身三年,且自得其乐。
但方才有了故态复萌之势,贫瘠的荒地上骤然冒出一株野草,惹得我心惊。
我将其理解为见色起意和禁欲太久的后遗症。
我告诉自己,人对外表美丽的人景物天生缺乏抵抗力,更何况郑青云是一个善良温柔的人。这不算什么,我应该正视自己对他的欣赏,虽然这份欣赏带了一丁点隐秘的污秽。
“哥?子骞?卓子骞?”
郑青云在身后喊我,声音微弱,像是试探。
我转身,他的脸上又出现了与往常一样的明媚笑容,仿佛刚才沉默寡言的郑青云是我的臆想。
“怎么了?”我从回忆中抽离出来,自认心思通透,说话也更具底气,“要拍照是吧,你随便指个地方,我三秒钟给你拍出大片。”
郑青云咧开嘴,指着东北处一座古楼,高声说:“来吧,大摄影师,三,二,一!”
相机里印出翘角的褐色古楼和郑青云的侧影。
我和郑青云一路走一路拍,轻松愉悦的气氛再次笼罩着我们。太阳东升西沉,夜幕悄然而至,我们寻了个地吃了晚饭,走在古城里灯光最耀眼的一条街上。
“哥,这儿好热闹,”郑青云走走停停,在宽阔的街上四处乱窜,“这里,这里,都是酒吧吗?”
我看着他,仿佛回到了我第一次被带到酒吧去的日子。高考毕业以后,所有人都想体验一把成年的新鲜感,我就这样被一群人拐到了酒吧,又误打误撞被关系好的同学灌了几杯酒,惶恐得像只油锅上的蚂蚱。
现在回忆,青涩的时光恍如隔世。
我把郑青云拉回来:“都是,这里应该是古城的酒吧一条街,可以通宵喝酒,但是乐队在晚上十一点结束演奏。”
“怕扰民吧,”郑青云黑色的眼珠车轱辘似的乱转,“挺好的。”
彩旗在屋顶飘扬,夜色浓重下看得不太分明,街道两侧挂满红蓝二色的灯笼,金黄色的穗被晚风吹散。酒吧的彩灯明晃晃地夺人眼球,门口站着一两个揽客的伙计,Cao着一口不甚标准的普通话招揽路过的男女。大门虚掩着,开了一条细缝,乐声从缝里挤出来,依旧颇有威势。
大街上人头攒动,亏得郑青云长得高,否则被人chao吞没恐怕再无踪迹。
“哥,我们去哪家啊,”郑青云期待地看着我,“我都听你的。”
我像在照顾一个初出茅庐的娃娃:“好,我们一个个去看看。”
郑青云跟着我推开一扇又一扇酒吧的门,混在一群穿着背心留着半长发的男人之间,节奏感十足的乐声撞进耳朵里回响千遍,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