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沈霁杀了人。
中了枪的男人身体里正不断冒出血来,慢慢地,逐渐在我脚边流了一地。
而当我终于回过神来意识到这个事实时,已经是警笛声接连不断响起的时候了。
刺耳的警笛声和周围哭声喊声等等杂乱的声响汇集成一团,不停穿过我的耳朵,一股股钻进我的脑子里。
敲敲打打,响成一片。
但我却莫名呆呆地站在原地,手麻疼痛到不行。
无怪其他,因为眼前两人紧紧相拥,郎有情妾有意的一幕让我发现
我胡媚是真他妈傻到家了。
爱了这个男人这么久,甚至为了他,我不在乎名声,不在乎别人究竟怎么看我。
可以说,只要是能够让沈霁爱上我,不管什么事我都会去做。
宛若飞蛾扑火一般,我不顾一切的最后,却是亲手成全了一对执手相看泪眼的有情人。
呵。
说到底,我还不如桌上那套杯具。
至少到目前为止,它始终是完整的。
而我,从戴上手铐被警察带走的这一刻起,我的人生或许就已经不再算完整了。
后来,在法庭上最后一次见到沈霁时,脑子里猛然涌现出的无数画面,让我终于明白了造就了我这场可悲又可笑的独角丑剧的源头。
因为我只是一本小白花女后宫文里的恶毒女配。
甚至连我的名字,胡媚,都是为了更好对比出女主林天心的心地善良人畜无害,而刻意取自狐狸Jing的谐音。
不,我或许还连女配都算不上。
因为女配的定义一般是喜欢男主角的,然而,沈霁也并非是林天心的男主角。
我在无数人眼下缓缓走向被告席,而我的眼睛却是一动不动地看着证人席上紧挨着林天心而坐的沈霁。
在得知了到目前为止的所有故事剧情后,我很清楚,那不过是一个还没有得到的男人,所谓对爱人的无声占有欲而已。
对此,我在心里轻笑出声。
看来,沈霁你也不过如此。
同时我也更为自己感到可悲。
如今百步笑五十步,又有什么意义。
说到底,我不过是为了自我蒙蔽,让那颗早已千穿百孔的心跳得好受一点罢了。
最后,毫无意外,我被宣判服刑。
我很明白,这就是沈霁所希望的。
先是拯救自己心爱的人于水火之中,然后再顺手把另一个一直纠缠于自己,令他心生厌恶的恶毒女人送进监狱,简直是一举两得。
所以才有了那把手枪。
在无数的纷杂混乱中,恰到好处地出现在了我的脚边。
就连那一刻,我一定会冲动开枪的着急心理都被他算计进了其中。
当法官宣判结束,我转身被人带走的时候,我突然很想回头问他一句。
沈霁,你会为我感到抱歉吗?
念头一出,随后,我又不禁笑自己到了今天这个地步,竟仍保留着的那几分可笑的天真。
就像是东郭先生救了被埋在雪中的狼,在被狼一口一口吃掉的时候,却还询问它,究竟为何要吃我的道理。
不就是天真吗?
埋在雪里的狼可能从始至终就不是真正受冻亟待救援的伤兽,而是静静等待其中,习惯利用他人心理伺机而动的残忍猎手。
或许在它心满意足饱餐一顿后,还会在心里嗤笑一声,这人真蠢。
啊,我可真是蠢啊。
眼泪不受控制地股股流下。
即使我双手掩面,都不能阻止泪水如同雨水般不停落下,逐渐透过指缝,最后在我的颈肩shi了一地止不住的态势。
就仿若下了一场泼天大雨,而我只能眼睁睁看着那由我一直牢牢矗立的无数河堤,在我面前排山倒海般轰然崩溃的无助和惨烈。
明明我已经渐渐脱离了剧情设定的控制。
属于恶毒女胡媚的感情也在逐渐剥离的同时,慢慢开始消退。
可我仍然会忍不住为了我这场一开始轰轰烈烈,最后却是惨淡收场的疯狂爱恋而感到刺骨的难受。
仿佛已经刻入了骨髓一样。
毕竟,我是真真切切地爱过沈霁的。
直到今日,我仍然能够回忆起初见时他一身白衣黑裤,拥有着少有人会有的俊秀和干净气质。
而后不经意抬头与他眼神相撞的那一刻,我心里那抹猛然诞生的悸动感觉,也是真真切切存在过的。
可以说,沈霁从长相到气质,甚至包括他寓意冬雪初霁的名字,都是正好长在了我喜欢的点上。
冬雪初霁,春光媚好。
低头一笔一划在纸笺上写下这句突然出现在我脑海里的唯美诗句,当时我窃喜自己的幸运。
多难得啊。
在恰好的时间遇到了恰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