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周六,没有早晚高峰,程素早上来到花店,店里的唯一一个店员莉莉早已等在门口,等她打开卷帘门,阳光立马就透过玻璃门照射到里面的花花草草上面。一进门的地方就能看见一片玫瑰,在玫瑰的身旁,是几捧百合花,除了这些花,还有波斯菊、满天星等常见的花儿。她从挎着的Fendi的银白色Kan I手袋里掏出钥匙打开锁就推门进去了。这家花店开在距离闹市不远的一条安静的巷子里,因为紧挨着一个文艺创意园区,所以即使她没有开发网上外送服务,只接受到点买花和附近送花的生意,经营也还不错。她进了门就侍弄花草,莉莉也很有眼色地在一边帮忙,给店子里一隅的高脚架上的奇花异草,孔雀毛、万年青、榕树浇水。就这样,忙碌的一天开始了。
上午做了几单生意,卖了几束花,等到中午,太阳毒辣,人们很少出门,店里的生意有点冷清。莉莉出去买饭,程素无聊中拿出放在店里的一本畅销:白夜行。这本是她最爱的,里面的情节与经典台词她都印象深刻。尤其是那句“世上有两样东西不可直视,一是太阳,二是人心。”说到了她的心坎里。正看到西本雪穗的妈妈自杀时,程素忽然听到门口的风铃响动,她抬了头,看到一个打扮艳丽穿着百褶短裙的女孩子进了门。她嘴里嚼着口香糖,一进门就紧盯着柜台后的程素看,开口就问:“你是向太太?”
“我是。请问你是?”程素放下手中的书,疑惑地看着这个年纪轻轻却打扮成熟的少女的鲜红嘴唇。
“我?你真想知道吗?”女孩儿自顾自坐到高脚架旁的米白色布艺沙发上,伸手揪住一盆万年青的叶子,毫不客气地把一片微微蔫掉的叶子揪了下来,倨傲一笑:“我是向先生的心肝宝贝呀。”
“哦?我怎么会知道?现在野鸡都敢来这儿撒野了?”程素冷哼一声,踱步走到沙发的另一边,双手抱臂,居高临下地上下打量了一下对面翘着二郎腿坐着的女孩儿,像是在看一个小丑。看到她因为自己的话而冷下来的脸,她微微一笑,坐了下来。
“你!阿姨,你最好识相点儿,别没事儿打扰我们向总。”那女孩儿伸出食指直指程素,幸亏离得远,要不然能直接戳到她的脸上。
“哼,小丫头,真是好笑,我没找你呢,你倒是找上门来了。”程素眼里闪过一抹寒色,“你跟了他多长时间?”
“你... ...都是你,向总最近都不来找我了,他昨天还打电话来说要跟我分手。”女孩儿被她冷冽的眼神吓了一跳,没想到她看起来温柔,眼神却能冻死人。她在夜总会混了好几年,这点儿看人的眼色还是有的,她声音突然低下去:“我从15岁就跟了他,他是我第一个客人。这叁年来,我死心塌地地跟着他,从不打扰他的生活,只一心在他给我筑的小巢里等他来。没想到,他突然要跟我分手,肯定是你,你嫌我碍眼,不然他不会这么对我的。”
“呵... ...”程素真是被气笑了,她真是懒得和她这个小姑娘计较。她本来不想应付自己丈夫的风流债,可无奈人家找上门来了,她只能应付道:“我们家老向没跟你说吗?他当初喜欢你什么?就算他没说,你自己不知道吗?”
“我... ...我知道!他就是喜欢我年轻漂亮,天真可爱。”女孩儿话接的挺快,可两只手不自觉地绞了绞,声音里又不自觉低了两度。
“呵... ...他在外面怎么胡来我都不管。不过,今天你敢来这儿挑衅,看来我之前对你们这些小叁、小四的太好了。你现在最好拿着他给你的钱乖乖滚蛋,不然,我想你那些同行小姐妹应该告诉过你有钱人是怎们对待不要的小情儿的。”程素看她态度松动,决定再加一把火,“今天我就把这话撂在这儿了,我们家老向我最了解,他要是打算扔了的东西旁人再怎么塞回去他都不会要的。他外面那些烂账我知道的不少,可没有你这么明目张胆跑我这儿撒泼的。你回去掂量一下,是好聚好散还是撕破脸让他彻底厌烦你,给你一脚呀?”
这话说得这么明白,女孩儿听在耳中只觉得胆寒,有钱人的手段她知道的不少,可没想到有一天她也到了这步田地,毕竟她觉得向建成这个成熟稳重、风度翩翩的成功人士是不同。这几年他真是把他捧在手心里,每个月有大半的时间和她住在一起,她也试探过他,他说他老婆就在他眼里就是一个黄脸婆。今天见到真人,只觉得这哪里是黄脸婆,分明是成熟美艳的半熟女,连个少妇都算不上。可她还是狐假虎威,想着也许自己能唬人,唬得别把向总看那么紧,让他回到自己身边。直到现在,她才明白,自己真的太天真了,早早出来混社会的人也知道什么时候低头,她早就软了态度,泪眼朦胧间上前拉住程素的双手:“姐姐,我是真的爱他,我和别的女人不一样,我心甘情愿要跟他一辈子的。”
程素原本冷着脸,此时看她哭得梨花带雨,连Jing心画的桃花眼妆都晕了,也有点心软:“不是我管他,他的裤腰带从来都是自己管着,我可管不住。只是身为女人,我劝你一句,见好就收。你一个外地小姑娘,以后的日子还长,趁着你们有一些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