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他的爷爷nainai也会跟现在明父和明nainai一样,在孩子闹得太凶时假装举起筷子制止,但更多时候只是在一旁看着,眼角笑出的皱纹里都满是宠溺。
爷爷nainai离开十年了,这不算是他这十年间唯一一次跟一家人围在桌边吃饭,却是第一次让他真的体会到家的感觉。
宋老师跟明皙说过,丁瑾瑜是从国外回来的,其实这话并不全对。
爷爷nainai去世时他七岁,被丁一楠接走,一起生活在姑妈丁艳家;那时丁艳已经跟家暴的丈夫离婚,丁一楠才会改了跟妈姓,而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火爆性格,多少也与此有关。
可丁艳并不是一个太合格的母亲,她大部分时候都不在家,两个孩子饱一顿饿一顿。
那时的丁瑾瑜刚上小学一年级,经常被人嘲笑是没有爸妈的野孩子,丁一楠虽然变不出一桌子热菜热饭,但总能在这时候提着棒球棍冲出去,让欺负了弟弟的人哭着说再也不敢了。
可两年后丁艳再婚,丁一楠已经是个拖油瓶,不可能再带着丁瑾瑜了。
从那以后,他被送回爷爷nainai的老家,辗转在已经不记得多少个根本素昧平生的所谓亲戚家。
他在那时候才慢慢知道自己也是有爸爸的,他爸叫丁城,在国外,很有钱;那些八百年不联系一回的亲戚几乎都是为了丁城不菲的生活费才愿意接纳他,所以也会在不方便的时候一脚把他踢去下一个亲戚家。
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十六岁那年,他跨进高中,丁城也入了美籍,终于办手续把他接到了国外。
除了那个素未谋面的爸爸,他在那边还有一个美国白人后妈和一个同父异母的混血妹妹;他们算是真正意义上的一家人,可丁瑾瑜却没有过哪怕一秒钟觉得自己回家了。
那里的一家三口说着流利地道的英文,丁瑾瑜英语也不差,他基本上都能听懂,却完全没办法插话。
看得出丁城事业有成,一家人住着一栋不小的美式别墅,吃饭时的客厅那么宽敞明亮,餐桌那么大,跟现在明皙家里的环境比简直天上地下。
可刀叉敲击碗碟的声音,足以杀死席间所有的温情。
在一次周末全家的野营里,丁瑾瑜看着丁城抱着他的混血妹妹骑在肩头上,而一旁的后妈在边上紧张地护着。
他小时候曾无数次在街上看到过这样的画面,羡慕得都快要面目全非了,可爷爷nainai年纪大了,抱他都已经很吃力;小小的孩子那时连眼泪都不敢掉,只能偶尔跟丁一楠哭两声。
现在看着童年最憧憬的画面,他却无比释然。
他平静地看着面前的一家三口,终于明白,不是这个家不像家,只是他们面前的才是一家三口,这个家从来没有他丁瑾瑜的位置。
丁城和他或许血脉相连,但最终并非血浓于水,又或者十六年不见,足以把一切都冲淡了——
有些事情,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再多的钱也不能弥补逝去的时间。
那之后,在丁瑾瑜的再三坚持下,丁城答应送他回国;或许他也终于明白,自己和丁瑾瑜这个儿子之间除了血缘不能割断,其他的,什么都没存在过。
丁瑾瑜十七岁了,不再需要什么人照顾,他选择回到了童年唯一给过他安定生活的十八线小城,攀阳市。
或许是为了弥补内心些许的愧疚,丁城算是细心地为他安排了离家里老房子比较近的三中;因为丁瑾瑜很早就知道自己会回来,在国外的半年也没有落下课业,顺利地完成了转学的测评考试。
曾经,因为性向的原因,他知道自己不会娶妻生子,所以那时候他以为自己再也不会和一群人围在桌边吃饭,再也不会知道家是什么样子——
因为不管靠得再近,就像在美国的丁城家里一样,他永远是个局外人。
可偏偏就是今晚,就在这个拥挤到甚至局促的房子里,他不止再看到了童年里最生动的烟火气,甚至还被融进了里面,紧紧地包围。
不管是明皙还是他身边的家人,都给了他一种合适的礼貌,却不半点没有客套的疏离,这里的一切舒适得甚至让人想靠下来打个盹。
这是一种放松又奇妙的感觉,并不刻意,只在不经意间悄悄地包围你,让人莫名的温暖——
就像明皙的靠近一样,不动声色,自然而然。
*
饭后按规矩,丁瑾瑜是要帮忙收拾的,但架不住厨房里洗碗的是明父,他很快就被客气地请了出来。
出来时,明nainai已经进屋休息了,明皙在整理餐桌和客厅,明寐在一边抱着哥哥的大腿,努着小嘴嘟囔着什么。
这个家明明简陋逼仄,甚至带着两分穷酸的狼狈,但不知道为什么,每一帧的画面都那么和谐。
丁瑾瑜叹了口气,准备接过明皙手边的活儿;明皙扭不过他,前脚刚把手里的笤帚交出去,低头不知跟明寐说了句什么,后脚小丫头就立刻转头缠上了丁瑾瑜。
如果说对明父还可以客气礼貌,对明皙可以直接扭头就走,那对着撒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