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软的,软骨甚至能折过去,外面覆盖着一层毛茸茸,摸起来很舒服。他甚至能感受到这耳朵上冒着的生机无限的气息。
因为它是鲜活的。
或许是因为白临的不配合,让师翩产生了一种好奇心,那日渐消逝的感知力渐渐地聚拢回来了,他除了对四周的危险有天然的第六感之外,拥有了另外的感知能力。比如——
白临的一举一动。
他气呼呼时的呼吸声,他靠近时散发的天然淡香,无一不让师翩在意。他的一举一动都在师翩看不见的瞳孔中。
置身在一团黑色之中,师翩的方向感完全系在白临身上。他的五指在伸出,在黑暗中摸索。
直到白临握住了他的手:“别乱摸,你又看不到。”
师翩便将自己的手交给了白临,任由他握着,低头望向他,好像正在认真看他一样:“可是你不动。”
“我在等你后悔,”白临说完这句立刻话锋一转,道,“不过现在你没机会后悔了。”
白临握着他的手一拉,另一只手则绕过师翩背后,一把将他搂过来。
他不是在等他后悔,他是在思考,思考以何种面目,以怎样的方式,才能不至于吓跑这个瞎子半妖。
他在抱住师翩的那一刻,能想到的场面都是残暴不堪的。
但师翩想象中的,一定不是他所见过的那样残暴的场面。
白临不是没有见过世面的人。□□的场面,他见过的不少,魔族天性里的暴虐基因,使得□□场里的魔族毫无道德观念,只有当下的欲望释放,远非人类所能比。
魔族的强大是基因使然,但和放纵总是同时存在,这让魔族一直被人类鄙视和压制。所以这是白临作为魔君以来,一直试图改变的一项,以身作则地践行,将放纵从基因里剔除。
他原以为妖魔类似,妖甚至更加随心所欲,只是性情相对温和些。他以为自己是做得最好的一个,直到遇见师翩。
白临这才意识到自己离人还差一大截。
师翩的性情温和,甚至比人类还要温和。这种温和的力量,一开始非常令人讨厌,白临几乎能立刻想到这是人类惯用的伎俩。但渐渐地,这种无形的力量如春风吹散浓雾,吹走一切心烦气躁,吹走固有偏见,成为白临喜欢的样子。
然后他喜欢的样子便从他眼睛里走到到了他的手指间。
衣角垂直地落至脚踝。
☆、第 107 章
动情二字,不问缘由,不问妖魔。
他看着师翩摸索着,看着师翩迷茫地张望,蒙住双眼的冰纱在他肩头滑动,仿佛误入陷阱的羔羊。
一种原始的冲动被唤醒,像是基因中禁锢了百年的渴望,在这一刻终于冲出重重禁锢。白临满心的想将他的手指骨捏碎,想将他的腰按断,想将他的血rou都揉进自己身体里。
有些东西一旦尝过,便会惊叹于造物主的伟大,能够制造出如此神奇的物种,似人非人,似魔非魔。在数千年、数万年的岁月长河里,隐藏本性,一旦被捕捉到,便会不由自主的深陷其中。
他在触碰里试探师翩的底线,看着他在他怀里融化,春风化水,鼻尖冒出细汗,脸上泛出浅红,让人想要吃下去。直到师翩捂住脖子惊叫了一声“啊”,他失去神采的眸子此刻竟也显出惊恐来,像受惊的动物,想要后退。
白临将他拉了回来,改为舔舐,安抚惊魂未定的师翩。
魔族的习性混乱而残忍,师翩想起了许多传说。比如吃人?不然白临为什么喜欢在他身上啃咬?
在白临突发奇想、举着被砍下的兽爪沾着血点了一朵花送给他时,他问:“你吃人吗?”
“不,我只吃你。”
像被打开了某种开关,白临对于rou体的渴望在师翩身上达到巅峰。而师翩也不失为一个好的情人,能够在危机四伏的红雾中承受他这样来势汹汹的冲击,乐此不疲。
在几乎窒息的默契中,他们双双掉进情欲编织的罗网中。更改的是姓名,不变的是是似而非的、持久不衰的激情四溢。
一如此时。
将他们从迷乱中惊醒的是掌门的出关。
这是意料中的事情,早晚而已。
掌门和其他任何人都不一样,他知道菱歌是魔族。
他和徐征一样,并未将此事公开。从前未公开,是因为那时候师其念作保,后来一切来得太快,师其念迅速陨落,修仙界大洗牌,他勉强将兜灵岛维持在修仙界前列的位置,耗去了大半心神,并一直为此而劳心劳力;等他腾出手来并想起菱歌时,已经是师炎将菱歌带回兜灵岛了。
从前没有公开的事情,这个时候就更不好公开,兜灵岛作为修仙界的一大派,自然不能打脸自己。后来的菱歌对师炎言听计从,掌门便无暇顾及此事。但他的容忍仅限于没有威胁的魔族菱歌。从他得知菱歌“身死”碧霄地界那一刻起,这个略有些隐患的小魔族也没有了。他要Cao心的事情太多,此事一了,菱歌二字彻底从他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