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沉迷于他身上的烟火气息,向往他身上的随性洒脱。
其实他不普通,别看平时他跟我们相处的时候就是个憨批,实际上他聪明又好学,成绩一直很好,读本科的时候,他就是导师教授手里的香饽饽,到了博士,更是奖学金,offer拿到手软。
他的未来一切光明。
其实我很普通,每天像条咸鱼一样混吃等死,成绩一直游走在挂科的边缘,考完试全靠教授捞我。我一直明白,我上大学就是为了混一张毕业文凭,然后回去乖乖继承我妈的公司。
我的人生似乎生下来就是这样的,没什么期待。
第3章 薄文渝日记3
我大学毕业那年,我哥也刚好博士毕业。那年我二十二,我哥三十。
我去了我们家公司,从经理做起,一步步学着如何做一个合适的接班人;我哥去了市里最好的医院实习,做外科医生,据说他很受领导前辈们喜欢,成为年轻一代的中流砥柱指日可待。
这是自然,我哥一直那么优秀。
我生活不能自理,更不想独住在空荡荡的公寓里,所以我打电话给我的师哥,连撒娇带抱怨,要他来跟我一起住。
他二话不说推掉了租好的房子搬过来跟我同住。他给我做饭洗衣服,我不收他房租,我们俩相互扶持,就这样顺理成章的同居了起来。
每天早晨,我哥负责做好我们俩的早饭,准备好午饭的便当,然后他去医院我去公司,一天忙完他回家做饭,我回家扫地收拾卫生,两人一起吃晚饭,吃完他洗衣服我刷碗。
晚上忙完这些家务琐事,我俩一起躺在沙发上看电视或是打游戏,边玩边聊天。
我俩似乎天生磁场相合,每天都有说不完的话。
当然,大部分时间都是他在说话。
我哥是个话痨,这点毋庸置疑。
但他情商很高,话多但不引人反感,永远是活跃气氛的一把好手。
我在公司勾心斗角了一整天,回来看着我穿着皮卡丘睡衣的师哥蹦蹦跳跳的准备着晚餐,一天的坏心情都消失不见了。
“师哥,你三十了,该成熟稳重了。”
我哥压根不把自己的年龄当回事。“说谁老呢!男人至死是少年,你懂什么!”
我师哥绝对是我见过最有活力的“中年人”。当然他那张脸长得也不像三十多岁的人。
在医院,他是救死扶伤的医生,是病人眼里的救世主。回了家,他就是我又皮又欠的师哥,最大的爱好是钻研破包袱。
听了这么多年,我竟然对他的破包袱免疫了。有时候也能get到他奇奇怪怪的笑点,两个行业Jing英蜷缩在沙发上笑得像两个憨批。
我周围的人都觉得我越来越开朗了,我也越来越喜欢这样的自己了。
只要跟我哥在一起,我就可以自由任性,可以尽情的做自己,我不用到处看别人的脸色,活在别人的要求之下,不用活的浑浑噩噩,活的疲惫至极。
我第一次想反抗我的父母。我想活出自己,我觉得我不需要站在金钱和权力的金字塔顶端,我不需要找一个女人家族联姻,把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我不需要每天和一群老东西斗智斗勇,把股份,职务牢牢把控在自己的手里。
我想过普通人的生活,和我的师哥一起。
我只是个普通人,我清楚的明白,我撑不起父母扣在我头顶的这顶皇冠。
这皇冠太重了,压得我脖子疼。它对我而言不是财富和权力的象征,只是一个枷锁,一个要命的危险。
我人生的前十八年,一直不堪其重的活在皇冠的Yin影之下,活的我郁郁寡欢,疲惫至极。
然后我哥出现了,他用手撑起了皇冠,把我庇护在他的寓意下,让我有了喘息的余地。
我人生第一次感觉到了温暖。我在他身上找到了归属感,开始贪恋他的温柔。
如果能这样子过一辈子,是不是也很好?
?
?
?
我就这么喜欢上了我的师哥。
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的?我不知道,也想不起来了。
我只知道,我离不开他,看到他和别人亲密我会吃醋,他回来晚了我会担心,他要是不要我了我可能会死。
这大概就是爱吧,我也不知道。
故事的发展不同于所有狗血小说里那些一见钟情的男主,我没有不求回报的付出,飞蛾扑火一样的追求他,我不敢。?
我只敢在心里偷偷爱他,跟日记本分享我突如其来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