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认识这个人吗?
不过,他突然有了一个想法……
“我没钱了,据说这边废弃的工厂还有完好的,我打算过来这边找找仓库,凑合几晚上,找到工作再说。”林夙胡扯着跟青年攀谈,他笑yinyin的,将青年迷得神魂颠倒。
“嗯。”青年居然晕乎乎地相信了,“没钱的话,以后我养你。”
他知道林夙没钱,有钱也不会搜遍他全身拿那点零钱,去住在那种破旧的地方,而且林夙现在肯定过不好,比自己看到他那时候要消瘦很多。少数没钱的人,有些会来这边找个遮掩的地方过夜,林夙的话并没有太多问题。
“你养我?”林夙语调上扬,带着一股难以置信的惊讶。
青年听到林夙声音脸一红,他现在没钱,帮不了林夙,但是过了今天晚上他就有钱了,他急忙转移话题:“你,还记得我吗?”
林夙:“……”真是问了一个好问题,他连这人都没见过,怎么会记得他?
可是看着青年期待的眼神,想到自己计划的林夙试探地问道:“你是菜市场那个彩虹头?”
青年:“???”那个彩虹头究竟是何方神圣?
林夙一看他神色,就知道自己说错了:“不好意思,我记错了,你后面染了个绿发对吧?”
青年:“……”
“我们!我们在警察局见过的啊!”青年涨红了脸语无lun次的说道,“你亲手把我送到警察局的!”
“哦,想起来了,是你啊。”林夙漫不经心地说道,他慵懒的腔调引得青年的呼吸加重。
他不记得,他就是随口一说的。
他怎么会记得这样一个人呢?
林夙是在笑,内心深处却是冷如坚冰,他高高在上地挑高下巴,像一个自我世界的孤独国王,傲慢的俯视着脚边企图往他王座上趴的蝼蚁。
就是这样一个人绑架的秦以霜——
他恨不得剥去这个人的皮囊,刮尽这个人的血rou,踩碎这个人骨骼,然后将这个人拿去喂食路边的野狗。
不知危险青年还沉溺在他温柔的微笑里。
“那边仓库是完好的吧?可以住人对吗?”林夙指着秦以霜所在位置的仓库群,这块地方也只有这边几座是看上去完整的。
青年看见林夙的指尖滑过某一仓库的时候,脸色突变:“那个不行,我有个朋友住在那里,他也跟你一样没钱。”
林夙一看,就知道了秦以霜准确的位置,还知道了这人有个同伙。
他的指尖一歪,指到了旁边的仓库。
青年这才松了一口气,他殷勤地跟林夙说道:“我带你过去。”
青年把林夙送到仓库的时候,林夙才发现里面还有张破床和木桌,应该是这个青年这几天居住的地方。
“你不嫌弃的话,先在这休息一下吧。”青年还有点不好意思,拿出藏箱底的啤酒,“我这还有点酒,有没有吃饭?要不要喝点酒?”
林夙没表现出嫌弃,坐在桌子旁边翘着二郎腿,挑了挑眉说道:“我吃过饭了,可以喝点小酒,你也一起吧,你真是个好人啊。”
青年低头喃喃了一句:“只对你好……”
林夙没听见,看着青年把黄澄澄的啤酒倒进透明的塑料杯中,突然用手肘垫着木桌,掌心托着下巴,握着塑料杯中的啤酒望着青年:“你喜欢我对吗?”
青年像是被戳破了心事,红着耳朵低下头手指揉着塑料杯。
“如果我说……”林夙的声音突然沉下来,在青年忐忑不安的抬起头后,他又发出一声轻笑放柔了声音,恶劣至极地说道:“我想你像条狗一样跪着舔我的鞋尖,你会乐意吗?你那么喜欢我,一定会乐意当我的狗,对不对?”
青年的心脏砰砰地跳,就着道德而言他是不乐意的,但是面前是他喜欢的人,是他魂牵梦萦视作神明的暗恋对象。
他记得当初林夙买完烟后,站在店门口抽烟。烟雾模糊了林夙的侧脸,黑夜又赋予了这个男人神秘,让林夙看起来如梦似幻。
神秘和恶劣至极的本性揉捏混杂,像是甜蜜又禁忌的毒.药。
“毒.药”让他忍不住臣服,俯下身身来称面前傲慢的男人为主人。
“你不愿意吗?不愿意当我的狗吗?”林夙眯着眼睛将恶劣本性尽数展现,他早就看出来这人多少跟变态沾点边。
“不!不!我愿意!”青年异常激动,他慌忙地俯下身。
发觉青年真的去舔自己的鞋尖,林夙皱起眉,胃里一阵翻涌的恶心感——这鞋是不能要了。
趁着青年低头舔自己的鞋尖,他把安眠药的瓶子翻出来,把磨成的粉末倒进青年的啤酒里。
等青年chao红着脸爬起来后,林夙闻到了空中极淡的奇妙味道。
林夙:“……”
妈的,这人真的是个变态。
青年一口气将杯中的酒饮下,开始发现情况变得不对,他手脚软无力,眼前逐渐模糊,困意包裹了大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