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雪臻往里坐了坐,给李橙腾出一个地方。房间里很热,李橙把车钥匙从兜里拿出来还给他,又把兜里的手机拿出来放到桌子上,最后才脱掉了外套。
两部一模一样的手机就这样放在一起,宋子熙饶有兴趣的打量着陆雪臻,而陆雪臻的目光全部都停留在李橙身上。
“早上吃药了么。”
“嗯。”
宋子熙没想到,陆雪臻在意的竟然是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男孩子,看来在择偶标准上,他和自己还真是有共同点。
事情也说完了,她才不在这里当电灯泡,于是便穿好外套,准备离开。
“你怎么回去?”陆雪臻问。
“我爸派了人接我,难不成你还想送我?”宋子熙讽刺的笑了一声。
陆雪臻摇了摇头,毫不避讳的说,“没这个打算。”
两人互换了联系方式,宋子熙风轻云淡的离开了餐厅。
“雪臻哥,你们这是……”
“都是演给父母看的,别当真,你长大了可不能学我们。”
“哦,她有喜欢的人了?”
“她有个未婚夫,还有个孩子,但是家里不同意。”
陆雪臻把菜单递给他,“想吃什么尽管点,牛羊rou不行,会加重过敏的。”
李橙乖巧的点点头,刚一打开菜单,就被价格吓了一跳。
“温馨提示,别看价格。”陆雪臻一边笑一边提醒他。
“好……”
对于西餐的吃法李橙并不太会,但他仔细观察了陆雪臻娴熟又利落的示范,很快就学了个七七八八。
“你的模仿能力很强。”陆雪臻往嘴里送了一块猪排rou,眼睛盯着李橙的盘子,里面装着切得同样整整齐齐的小块。
“谢谢。”李橙下意识的挠挠自己的鼻子,类似的动作已经被陆雪臻捕捉到好几次。人在不经意间露出的小动作总是最难改掉,也是最难掩饰的,他明白李橙这是在害羞。
养好了病,李橙也离开了。在送走李橙的好几天里,陆雪臻都适应不过来。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刷牙,一个人看电视,这间房自从沾染了第二个人的气息,便不再适合一个人居住了。
他当然舍不得,把李橙送回学校的那一天,他少见的伤感了一回,那种患得患失的感觉如洪水一般迅速填满心头。
小的时候,他怕失去他的妈妈。做学生的时候,父亲再婚,因惧怕自己被家庭抛弃,所以在学业上加倍努力,可苦苦挣扎到成年,却发现自己失去的是一切。
他是多余的,没人在乎他。他恨陆振华,因为他,自己失去了母亲,失去了美满的家庭,失去了生存的斗志,丢掉了所有美好的幻想,沦为了陆拓的一枚棋子。
遇到李橙是他人生中的一个意外,他格外珍惜着两人相处的时间,恨不得一天当成两天过。
这个人是与众不同的,他既单纯又美好,是自己周身这摊污浊浑水中的一股清流,甘甜而又清醇。
他会在乎自己,他会模仿自己的样子,他能看出他的坏情绪,然后轻而易举便攻破了他的心防。所以自己不能放开他,既然他选择来到自己身边,也就不算是一种强迫。
李橙是茫茫沧海中的一根浮木,抱紧他说不定就可以找到岸边了。
第14章 返乡
【朱凯,给我订张去温哥华的机票,最好是晚上。】
李橙简单收拾了一些行李,从学校出发,开始了他的长征之旅。他把电脑留在了陆雪臻那里,又在陆雪臻的小图书馆里借了几本书,准备拿到上山去看。至于衣服什么的他只带了换洗的必需品,毕竟他只打算住一个星期。
坐大巴来到县城的加油站服务区时已经是上午十一点了。因为山上交通闭塞,他搭了一辆村民的火三轮,晃晃悠悠的往山里走。
“你这娃是城里来的吧。”柴油的发动机的声音太大,村民大叔扯着嗓门问他。
“我是东村的,叔您是南边的吧,可能没怎么见过我。”
“哎哟,是啊。”
一路上李橙好几次拿出手机,刚开始还勉强有点信号,越往山里走,信号越差,最后就消失了。
从现在开始,他就进入了失联状态。
行进途中冷风呼啸,尘土飞扬,李橙提早就在加油站的洗手间里换上自己旧衣服旧鞋子,将“好衣服”统统收了起来。他不管形象如何,总之就是把能穿的衣服都套上,捂得严严实实密不透风。
即使这样,两小时后,他的手脚已然麻木,鼻子像被砍掉了一样没了知觉。到了村头下了车,他习惯性的递给大叔二十块钱,这可把大叔吓了一跳,也把李橙自己吓了一跳。
“老伯,老伯!”李橙穿过院子,跑进里屋,看见老伯正在炕上吃红薯干。
“回来啦。”老伯掸掸衣服上的渣滓,坐起来下了床,“吃饭了没?”
“没有,路上快把我冻死了。”
回到家,场景的切换让李橙有种穿越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