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待会见’,”彼得转述。“好嘞,待会见!”他挂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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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自愿留下来照看西里斯。詹姆和莱姆斯离开时他们俩在花园,西里斯抽掉了他最后一根丝卡,彼得正打开他的高布石。
詹姆和莱姆斯用飞路来到了破釜酒吧。安多米达同意见他们,前提是在麻瓜lun敦市中心,这样他们中任何一人使用魔法都会激活踪丝。他们按照安多米达的指示找到了那家舒适的麻瓜咖啡馆,就在白厅花园(注5)旁边。
她坐在露天咖啡桌上等他们。遮阳伞下,她一手搅拌咖啡,一手翻阅着天杀的《女巫周刊》。她的魔杖就摆在她的面前,真是一点也不含蓄。她身后是一辆折叠式婴儿车,里面躺着一个熟睡的婴儿。
从远处看,安多米达长得酷似贝拉,像到詹姆扯了扯莱姆斯的袖子,暗示他们还是撤退吧。但刚好这时她转过头来,于是他们想起他们有任务在身。
“你,男孩,”等他们走近了,她对莱姆斯说。“如果西里斯·布莱克能选择任何动物当宠物,他会养什么?”
“狗,”莱姆斯没忍住自己脸上的微笑。“大型犬。虽然他也以痴迷金鱼著称。”
“那他最喜欢的节日是什么?”她问詹姆。
“篝火节(注6),”詹姆说。“因为可以烧东西。”他注意到了安多米达脸上的怀疑。“但这只是三年级以后,他那时才从麻瓜研究课上学到,在此之前是万圣节。”
“很好,”安多米达说。“小心为上。”
“你觉得他的家人回答不上来这些问题?”莱姆斯说。
“他们什么时候关心他喜欢什么了?”安多米达漫不经心地说。“这,”她指了指婴儿车。“是我的女儿尼法朵拉。我祖先的耻辱,家族树里的毒瘤,我最大的骄傲。”
尼法朵拉?莱姆斯和詹姆对视了一眼,默默同意不对这个名字发表任何评论。
和其他小婴儿一样,尼法朵拉挺迷人的,虽然这种迷人带着鼻涕和口水。莱姆斯抓破脑袋地想赞美两句,因为母亲显然在等着呢,但她的外貌就和她的名字一样不适合评论。看惯了五年霍格沃茨的校服之后,莱姆斯的眼睛实在有些不适应眼前的景象。
事实证明詹姆显然没有这种顾虑。“她的头发是不是有点……太绿了?”他说。
“你去试着跟三岁小孩讲道理?”安多米达说。“她觉得这跟她的橙色凉鞋很搭。我能说什么呢?”
跟橙色拖鞋不搭,莱姆斯虚弱地想。跟蓝裙子和紫色波点围巾也不搭,裙子上面的萤火虫散发着柔和的粉色光芒。他勉强可以承认和黄色图案的袜子有点搭,但这多半是撞上了。尼法朵拉的时装搭配介于刺眼和某种罕见的视网膜癌症之间。莱姆斯感觉这幅画面可能要永远印在他脑海里了。
“她自己搭配的?”詹姆礼貌地说。显然,他和莱姆斯的感受差不多。“我觉得也是。”
莱姆斯清了清喉咙。詹姆一犯迷糊就爱说反话。但现在他感觉说好话才能赢得安多米达的好感。不幸的是,他对小孩一无所知,于是他决定随便赌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