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已经在三年前搬去日本,跟煮菜的叔叔一起生活。
煮菜的叔叔来自新加坡,一般人称之为知名饭店主厨。但是对母亲而言,叔叔就是个煮菜的,「就像我是个教书的。」母亲在乎的是人格分量而不是社会分量,任何阶级意识的比较都很可笑,饭店主厨没有比热炒师父高级,教大学也不比教小学了不起。
所以二十七岁死去跟七十二岁死去也没有差别。二七俱乐部只是个统计数字。会成为传奇的,无论在几岁死去,都会是传奇,就算到歌唱比赛当评审,也还是传奇。
平凡如他,就算在二十七岁留下遗书,往自己头上开一枪,也只会在社会版上占据一小角,晚间新闻播完就被遗忘。
死亡和传奇、婚姻和幸福、拥有和满足……看似同色系,却是两种不同的质量和概念,两者中间都有条地平线,在旁人无法触及之处,发出柔软的、遥远的声响。
海天一色,一者,one也;one者,万也。他就是假装成同色系的陈小万。只有母亲和梁美莉看见了那条地平线,她们都是李组长。
可是二七俱乐部并没有真的从他心中远去,他在二十七岁又一周时辞去博物馆的工作,和同事进行些无关紧要的欢送仪式,收拾办公桌,丢掉塞满抽屉的会议记录跟研究参考资料,向那些古文物告别。
他少年期多半耗在母亲的书房里,青年期则耗在史料里,成年期更是全部耗在博物馆里。他喜欢这种学术文人生活,却不自觉有一股倦怠感,这种感觉随着二十七岁的逼近而日渐加重。
他不想停在这里,他必须要前往另一个地方。他和自己约定,如果来不及让生命在二十七岁前死去,就让二十七岁前的人生死去。
今天他二十七岁又三周,刚当完结婚证人,有一个馊妹和两个挚友,曾经爱过一个人。
第三章 成妖
离开法院,陈海天到住家附近的超市做固定的一周采买,刚出炉的葡萄土司和扁扁的拖鞋面包,水果,蔬菜,牛nai,五花rou片,他喜欢沿着超市的走道一条一条来回绕着走,用指尖滑过触碰那些花花绿绿的商品包装,看着白烟从冷藏柜里窜出,包围住一盒盒配好的火锅料。
几天前才和那个人在家里煮火锅,笑闹着把蟹rou棒丢进沸腾的锅子里,还没等饭厅的味道散去,他就回到了单身,生活却没有任何改变。
他喜欢那个人,因为那个人对他而言,没有存在感。所以当对方拿自身的存在来威胁他时,这段关系就变成了冷笑话。
当然还是有小小的失落感,但是两个人说到底也只是一场消遣似的交往,像置放在一起的瓷杯,禁不起碰撞。
而二十四岁时需要环岛一圈才能医治的失落感,到了二十七岁,只要走到巷口买两瓶啤酒就能解决。
他觉得分手是好事,旧生活一次出清。
只是他难免会想,把分手当成威胁挂在嘴上的人,到底是过度自卑还是过度自信?他们期望得到什么回答?他们是想要留住感情,或是想要赢?
提着一袋食物回到家,拿出邮箱里的广告单,走进客厅,门廊回荡着脚步声。他拉开窗帘,用咖啡机煮咖啡,拿着宽口杯喝果菜汁,坐在客厅里吃凉面。然后打开电视看《台湾龙卷风》,听咖啡机每隔三十秒发出的小小加热声,等刘玉英出场。
他住在城北边缘一条种满行道树的小巷子里,是一排陈旧的三层楼房屋中的一栋。他记得小时候这里一片荒凉,父亲总是告诉他:总有一天台北市会满出来,到时这里就值钱了。这是他父亲唯一做过有远见的事。
几年后父母离婚,房子归到母亲名下,然后,台北市终于满出来了,一直满到这条巷子。
许多邻居都将房子改装成特色小店,大玻璃窗、木质地板、轻音乐、暗淡的灯光、浓密的树荫,给无处可去的都市人一点格调,因为生活很俗,每个人都需要一个虚拟的去处,每个人都想要假装和世界脱离。
而他正打算做相同的事。
他喜欢这栋房子,阳光洗刷着房子,清走了可能聚集在角落的坏心情,他要将一楼变成一间小店,虽然还不知道要卖什么,但是他已经决定要在门口铺上一层鹅卵石,踩在上面会发出喀啦喀啦的清脆声音。
他喜欢这栋房子,所以这间小店无论卖什么,都只让看得顺眼的人进来。
看完《台湾龙卷风》,他倒了一杯咖啡,坐到二楼书房的窗户旁,看巷子里的人来人往。住在一个大城市,在一栋三层楼的屋子里和自己相依为命,喝咖啡,听着Rickie Lee Jones,被书本包围,新生活即将开始,这种具有孤独美感又有些矫情的非世俗生活方式,让他觉得好接近幸福。
幸福感终止在陈海天喝完咖啡,打开电脑连上他最常去的同志网站之后。
他发现自己的ID如同那位低俗网友的诅咒,真的成了尸体妖,和另外四个尸体妖并排在使用者名单上。
彩虹有三妖,尸体、断头、幽灵飘。
就算他不是彩虹梦的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