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思齐捧起他的脸,呼吸一窒,密密地吻了下去。
两人在一起那么久了,看着褚余凡这副慵懒害羞的模样,他还是心动不已。
为什么,这人可以永远如初见。
褚余凡眯起眼看着面前这人,褪去了少年青涩的轮廓,周思齐越发英俊清朗,眉宇间的张狂嚣张藏都藏不住,商业圈子里他有个令人闻风丧胆的称号:“撒旦”。
只要是他在背后推动的投资项目,日进斗金是小意思,无数人都想跪在大佬西装裤下躺着赚钱。
不过,他只花了四分之一的Jing力在投资上,其余时间都给了褚余凡。
Φ乐队在成立第一年想去参加国内某音乐节,被拒之门外,主办方嘲笑他们不够摇滚。
周思齐索性自己办起了音乐节,很快就做成业内最受欢迎的top one,甚至还邀请到海外最出名的乐队参加。
他的宗旨很简单,没有条框,爱音乐就行了。
“我想睡觉。” 褚余凡微微嘟嘴,把周思齐往外推了推。
这人真是Jing力旺盛,做音乐搞事业两不误,挣的钱够足够保障乐队所有的花销了。
“哎,我们今天去个地方嘛。”周思齐不肯善罢甘休,亲吻着他的耳朵。
这么多年过去了,褚余凡一直戴着他最初送的红钻耳钉,虽然确实价值不菲,但以褚余凡目前的身价,这就是个小玩意儿。
褚余凡轻微喘息着,耳朵是他的命门,除了周思齐,靠近的人都得被电死。
周思齐顺着他的脖子,下巴,重重地往上吻过去,嘴唇,鼻子,眉毛。
褚余凡赶紧睁开眼。
再继续装睡下去,他怕今天得在酒店的床上消磨一天,虽然他本来的计划也是好好补个觉。
昨天的舞台,他自己尝试了鼓手的位置,那首歌的旋律节奏极快,他暴躁练习了很多天,每晚都是周思齐扛着瘫成烂泥的他回酒店,再小心翼翼地放下。
演唱会上的他疯狂挥舞着鼓棒,在聚光灯下疯狂绽放,簌簌散落,闪闪发光。
幸亏那是最后一首歌曲,表演完之后,他整个人软软地瘫倒在架子鼓旁,身边的吉他手周思齐立刻摔了吉他,冲向倒在地上的褚余凡,又把他架在肩上,一起向观众谢幕。
“你要去哪?”褚余凡笑了笑。
“教堂。”周思齐果断道。
褚余凡黑了脸,“又来?”
距离上次巡演过去了一年多,他都快把这事给忘记了。
在他们第一次的演唱会上,有个疯狂的歌迷冲上了舞台,褚余凡为了不伤到那人,往后倒退的时候不小心被电线绊倒,猝不及防地掉下了舞台,昏迷了三天。
在那三天里,周思齐没有离开病床一步,一直握住他的手,直到他睁开眼睛。
吻了吻他的手,周思齐才酣然入睡,睡梦中都紧紧抓着褚余凡的手,不愿放开。
从那之后,周思齐就养了一个怪习惯:他们每到一个新的城市,无论是表演还是旅行,他会拉着褚余凡到当地的教堂找牧师举行一个两人婚礼。
扳着手指算一算,这是第四十三次了。
褚余凡不明白,周思齐是不是因为打塞尔达上了瘾,收集教堂搞得和收集神庙一样。
“从今天起,你往哪里去,我也往那里去;你在哪里停留,我也在那里停留;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哪里死去,我也将和你一起在那里被埋葬。”
第四十三次交换誓词,看着对方的眼睛,褚余凡心里还是轻轻地一颤。
那双眼睛里,清晰地映着自己的身影。
“请新人交换戒指,可以亲吻了。“
阳光透过琉璃的花窗照进来,蔷薇花和橄榄枝相互缠绕。
两个人热烈的接吻,周思齐紧紧搂住他,差点把他抱了起来,褚余凡脚下不稳,反手抱住了他,用力地回应着他的吻。
“戒指,戒指。”牧师和花童在一旁干着急。
褚余凡咳了咳,推开周思齐,两人拿起戒指,给对方戴上。
铂金的戒指里刻着两人名字的缩写,还有个小小的43。
褚余凡摇摇头,收了这么多戒指,要是找条链子套在脖子上,岂不是很像狗项圈。
汪汪汪。
“我们去跳伞吧?”周思齐舔了舔他的耳垂,阻止他继续胡思乱想。
褚余凡“嗷”地一惊,他忘记了周思齐还有个毛病了。
带他体验各种当地风情。
蹦极、热气球、攀岩、滑雪……
筹备专辑的时候他不许别人打扰,每次到了巡演,周思齐就给他整各种幺蛾子。
上一次高空蹦极的时候,他差点吐了出来,天旋地转,无边的眩晕。
周思齐抱紧了他,笑得无比开心。
那一阵子,他连酒都不能碰,一喝下去就会想起整个世界在起落中晃荡颠倒。
“去嘛。”也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