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何盛目送着人远离,把手搭在了刚才被拍过的肩上,笑了笑。
作者有话要说: 扎血泡那个事儿,我爸教的
几乎每年夏天,他喉咙里都会起血泡,天太干,我爸抽烟又特凶,就喜欢用这个最简单粗暴的方法
嗐,对于男人和男孩这两个概念,我就是从他教我抽指甲盖儿这事儿开始区别的
(那什么,我不抽烟,只是小时候我喉咙里也长过血泡,我爸就打算用这个法儿拯救我,还哄我,说指甲盖儿是蛋白质,吃了能美白,结果一点用都没有,可能这法儿只对他一个人管用叭)
☆、第三十一章
光影暗沉的KTV包厢内,灯红酒绿yIn|靡错乱一片,几个穿着暴露的兔女郎攀身缠绕,争相献|媚于坐在沙发正中间的男人,空气中散发着酒ye浓烈的香味,一如身前的诱人的女郎。男人低头尝了尝,兴致颇高,摘下拇指上戴的琥珀色金玉扳指,把东西扔在她胸前,不准她乱动。
服侍的女人倒在他怀里娇|yin一声,眼神迷离的望着男人,痴迷发醉,情不自禁的伸手搂住他的脖子,细葱嫩指沿着男人的侧颚缓缓滑下,纤细的食指点在他的胸前,作势就要顺着微敞的襟口伸进去。
嘎嘣一声,毫不留情,那是手骨断裂的声响。
“啊——!!!”
凄厉的惨叫瞬间冰冻整个KTV暧昧旖旎的氛围,侍奉在冷漠男人周身的人全都吓得大气不敢出,正欲往他身侧攀爬的女人被一脚踹上了桌角,撞的头破血流,却不敢有半声尖叫,屋内一群人的存在全部都是为了取悦这一个男人,男人发怒,所有人都集体发抖。
酒侍应生连滚带爬的叫人来把这几个女人带走,姜河和他的混混朋友们被叫进来拖人。
这种事已经不是第一次干了,姜河一进门就抢先去扒那个离男人最近的一个女人,熟练粗暴的扯过她的胳膊,把晕过去的人架起来,掏出她胸前的金玉扳指,递给男人,笑着叫了声“老板”。
男人漫不经心的扫他一眼,目光对上姜河那张黢黑干糙的脸,打量了片刻,随意摆摆手:“你的了。”
“谢谢老板!”姜河冲他笑着点点头,在同伴羡慕嫉妒的目光下,拖着女人就走。
“站住。”男人忽然在他身后发话。
姜河脊背一僵,压住心中惊慌,笑脸转身回头:“老板,您还有什么别的吩咐?”
“名字?”
“名字?”姜河心中大喜,抬头恭敬答道:“回老板,我叫姜河。”
……
男人来自越南,是他们这边KTV交易活动的接线人,货物习惯藏在西装右胸内侧的衣兜里,姜河是那波打手混混里的聪明人,被男人挑中后,就做了这边的头儿。
姜河虽然出身穷乡僻壤的小农村,却也知道贩|毒是违法的,他踏进了这个泥潭,就再也回不了头。可他受够了寄人篱下,受够了过这永无尽头的穷日子,他在外面打拼,以为老实本分就一定能熬出头,可每当被人一次又一次的诬陷欺压,每当走他在大街上随便一个人就可以随便吆喝他、使唤他,他就越来越觉得自己活得就像一条狗。
一条满身泥泞的脏狗。
他恨。
既然人善被人欺,那他今后,就要把曾经所以看扁他的人,全都踩在脚底。
人性隐藏的恶意一旦释放,就是无尽的贪婪和毁灭,姜河带人砸了他曾经待过的旧工厂,他学着那个男人的样子,死死踩着曾经一次次陷害他的车厂主任的手指,生生把他碾成骨裂,他在的毒|品和酒Jing的世界里沉迷堕落,他发号施令,没人敢不听,男人不在时,他就是那个小城里,最大的王。
最后一丝良知,留给了远在故乡的妻子,他知道自己有多么的肮脏,他没寄钱给她,也没再回家。他的身份已经不再单纯,他知道作恶终有一天会有报应,他不想连累她。
他甘自为魔,他寻欢作乐,他笑得开怀,他欲哭无泪。
“卡!过!”
元平摄像机后面喊了一声,片场里,沉浸在这种悲哀情绪中还没缓过劲儿来的众人也随之回过神来。
镜头慢慢后移,封闭狭小的地库里,除了一个独自买醉傻笑的姜河外,逐渐涌进一群工作人员,一伙儿人互道着辛苦,副导演开了屋里的大灯,导演组后面的大风扇被打开,室内沉闷的热气随着呼呼的大风渐趋消散。
付竞离他最近,盯镜头有大半天了,也被这一嗓子吓了一跳。何盛演技是入骨到Jing髓了,出神入化,完全将他笔下姜河的那种颓丧痛苦表现了出来,情绪很到位,也很投入,尤其他作为一个执笔者,是最能和角色的情感达成共鸣的。
付竞叼了根儿烟,坐在镜头前,仔细回放着刚才拍的内容,客观来讲,何盛确实是个被淹没的好演员。
道具组的人过来搬弄摄像器材,经纪人过来给何盛递了条shi毛巾,他接过简单擦了擦汗,等情绪恢复下来,就往摄像机那边走,跟元平打了声招呼,想看看刚才的拍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