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一个生活在北城的人,买专供游客的伴手礼,透着一股可笑的不合时宜。就像当年他如履薄冰般,想要去挽留那个并不美好的家。
女人又自顾说了些嘘寒问暖的话,苟玳无法感同身受。亲情这件事,你不可能在带着恨意缺失了十几年后,还能自动修复甚至饱含深情。
说到最后,女人似乎也看出苟玳的冷漠,忽然伸出手,想要握住对方的手掌,却被苟玳避开了。
“你们几点的飞机?我送你们去机场。”苟玳道。
“不用,我们叫车了。”一直在一旁的女孩说道。
苟玳点头:“请你们吃个饭?”
女孩:“不用,刚吃过早餐。”
苟玳点头。
趁着母亲去洗手间的空荡,女孩叫住了苟玳。
“好久不见。”女孩打量着苟玳,眼神超越于年龄的成熟。
苟玳有些不记得,女孩是叫李瓷芸还是李芸瓷。
“我妈不是来北城旅游的,是来做手术的。恶性淋巴癌。”女孩直切正题。
苟玳怔在原地。
“放心吧,手术很成功,五年存活率很高。”女孩的语气一副看淡生死的模样。
苟玳终于忍不住:“你父亲呢?没有陪她来做手术吗?”
女孩耸耸肩:“得了吧,一地鸡毛,我另外一个便宜哥之前事闹事闹得大,家里卖了房才没让他牢里蹲。我爸根本就不想给我妈治病,还好我妈还算有点心眼,不太蠢,有自己留点私房钱。反正我明年就上大学了,我和我妈说了,那种糟心日子也别过了,以后跟我一起走就好。”
女孩语气轻松,苟玳却听得有些不是滋味。
他高中时便知道母亲的重组家庭时有矛盾,只是没想到已经到了见死不救的地步。
女孩看着苟玳,她年幼时见过苟玳几面,只觉得这哥哥长得真是漂亮,和她现在的哥哥真是云泥之别。
她也能察觉,那时候的母亲并不喜欢苟玳,在外公家时,便对苟玳爱搭不理。
不过那已经是很多年前了。在外公去世的前几年,她就没看过这位哥哥了,或许是赶巧不在,或许是刻意避让。
女孩低下头,看着马丁靴下光滑的大理石地面。
“她其实,挺后悔的吧。当初我爸得知你现在功成名就,就怂恿她来找你要赡养费,被她拒绝了。她刚查出病,我爸不给钱治的时候,我让她向你求助,她也不要。她说,这辈子亏欠你太多了,生而不养,不配做个母亲。好在你还是健康长大了。”
“她说,既然这辈子都没有给你留下点母子间的美好回忆,那不拖累你,就是她唯一能做到的事情了。”
“她不想跟你说她的病,但我觉得还是让你知道一下比较好。倒不是说希望你们母子和解或者同情她,只是觉得人活这一生,真的太难了。你很难,她也不容易。”
女孩话音刚落,大厅拐角处,中年女人便有些颤巍巍地走出来。
两人停止了对话。
女人恋恋不舍地看了眼苟玳:“去上班吧,打扰你了。糕点要记得吃。”
苟玳依旧没有说话。
女人渴求的眼神,就好像年幼时自己对她的渴望。
他们终究还是,错过时间的格格不入。
一直到两人的身影消失在园区尽头,苟玳看着头上的艳阳天。
太阳好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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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大。
梁君澈上完课,有气无力地收拾着课本笔记。
高天才一把搂住梁君澈:“老大,下午篮球赛要来啊!”
坐在后边的郑和平也附和:“是啊,虽然你出场后就成为全场唯一的亮光,但为了班级荣誉,我愿意把女孩们的目光都让给你。”
一旁的翁明嫌弃:“你可省省吧,上场一共就拿六分的人,就算老大不在女生也不会理你的。”
梁君澈看着手机屏幕,他道歉之后,苟玳却迟迟未回信息。
一定是昨晚自己太过了。
梁君澈在心底深深自责,哪怕之后还会屡教不改。
屏幕亮了一下,
梁君澈一喜,果然是苟玳。
【下午可以陪我去乐顺陵园吗?】
梁君澈急忙回了个【好】。
“下午我有事,篮球赛就不参加了,你们加油!”梁君澈对三个舍友道。
等到梁君澈离开教室,郑和平压低声音道:“老大是恋爱了吧?”
“诶?有吗?”
“你们没注意老大举起手机前和后的表情反差吗?”
“没,怎么了?”
“就是浑身透着一股恋爱的嘚瑟气,让人想骂‘杀了我给这对狗男女助兴吧’的那种。”
“有吗?我看老大住校时都很正常啊,也是自习室上完就回宿舍,晚上也就和苟玳学长打打电话聊项目,可敬业了。也没看到和女生约会或者泡电话煲啊。”
翁明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