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缓缓行至小巷尽头,停在阔别三年的别院前,推开了尘封已久的院门。
已是四月风光,院中桃花灼灼。
他踏过满地荒草来到桃花树下,接住一朵随风纷飞的桃花,轻轻嗅了嗅,想起他痴迷的某种味道里就有桃花的清淡香气。
三年多了,好像所有的人和事都在既定的轨道上前进,无论好坏,可他的心却像这荒芜的别院一样,被时光放逐,永远停留在那个人离开的那一天,或者说,在更早以前,惊鸿一见的那一天,他的心就成了游离于时间之外的一颗磐石,在如流的岁月中守望着那个人,以触不可及的距离。
突然间,他听到什么东西踩在枯叶上发出的细微声响,蓦地望过去,发现了一抹白色的身影,立即追了上去。
那白衣男人拔腿就跑,低声埋怨了一句:“没用的地方这么敏锐,早知道学学那踏雪无痕了。”
他猴子似的从老槐树的枝桠间敏捷地穿过,正要跃过一步之遥的院墙的时候,被人一把扯住了裤脚,导致他下落的地点从院墙边外变成了那人怀里,更尴尬的是,他的裤子被扯烂了一大截。
那人目光灼灼地看着他,眸中竟然含着泪光,而后低头吻了他的额头:“初月,你终于肯回来了。”
白衣男子微微怔神片刻,立即摆出人畜无害的笑容:“抱歉啊大哥,你大概认错人了,我不知道这是你家,我只是路过,不是来偷东西的,你先放下我好不好,裤子钱不要你赔……”
那人并没有要放手的意思,接着吻了他的眼睑,“不放。”
他试图挣扎了几下,力量的悬殊犹如以卵击石,只得诚恳道:“大兄弟,你真的认错人了。”
他不明白,那人明明应该已经不记得他了,就算模模糊糊的有点印象,可他现在是一头黑发,应该与他记忆里模糊的印象相去甚远,怎么还是一眼就被认出来了。
温初月只是偷偷跟着阮将军过来看看,压根没料到自己会被认出来,根本没有后招,只能死鸭子嘴硬咬定阮慕阳认错人了。
那人吻上了他的睫毛,双唇顺着眼尾抵达耳垂,轻声道:“我这一辈子都不会认错你的。”
温初月耳后受了一口热气,浑身一个激灵,却又动弹不得,只能扭头死死瞪着光天化日下行非礼之事的将军。
阮慕阳抱着他在石桌前坐下,腾出一只手摩挲他眼角的泪痣,轻声说道:“我记得你的泪痣的位置,你身上的每一道伤疤,你纤瘦的身形,肌肤的触感,记得你身体的每一寸,包括你头发上的香味,怎么可能会认错?”
温初月的双颊有些泛红,垂眸道:“……好了,别说了。”
阮慕阳紧紧抱住他:“一千二百一十七天,我没有一天不想念着你。”
温初月愣了一下,心道:“怎么还记得这么清楚,难道宋颉的解药不管用?”
阮慕阳像是洞悉他心中所想似的,道:“初月,宋师伯说了,那个解药只是暂时会让记忆混乱,我第二天就全恢复了。听黄大夫,你一直以为我是因为蓼祸才会痴迷于你,一度很低落,但后来宋师伯查清了,那香因人的体质差异,每个人都有所不同,缔结血契之人是不会对主人以外的味道产生反应的——所以,初月,我深深地恋慕着你,完完全全是出于这里。”
他抓起温初月的手,放在自己心脏处。
不过温初月却没陷入他突然煽情的告白中,倏然站起来:“什么?黄韫那混蛋居然不先告诉我,还跟你说了这么些多余的事!”
阮慕阳狗皮膏药似的黏过去揽住他的腰,凑在他耳边道:“其实黄大夫还告诉我一些事。”
温初月不客气地推开他的脑袋:“说话就说话,干嘛凑这么近!”
阮慕阳眨了眨眼睛:“当年你医腿只有一成的生机,你是怕我担心才想方设法地瞒着我的,其实你早就对我动心了。”
“胡说八道什么……”
温初月底气不足地狡辩被阮慕阳截口打断:“证据就是,犒军宴后的早晨,你让我吻你了。那时你明明认定了我对你的情感是出于药物,却还是让我吻你了。”
果然,他总在这些多余的地方过分的敏锐。
那一吻给温初月带来的满足感让他觉得自己十分可悲,竟然沉溺于虚假的恋慕中不能自拔,拿到解药的那一刻,他也曾冒出过一个恶毒的念头,不如别给他解药,让他和自己一样,一辈子困在这虚假的恋慕之中,满心满脑只对方一人,再无其他。
温初月没有回答,阮慕阳却从他的表情中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拂掉他眼角溢出眼眶的热泪,温声道:“你会在这里,也是因为想念我对不对?”
桃花树下,年轻将军的笑容比四月的春风和桃花更加温和,他的双眸比高天的日光更加炫目。
温初月从他黑曜石一般的眸中看到了自己,点了点头,哽咽道:“夙夜难寐。”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肝!完!了!祝大家新年快落~感谢大家阅读拙作,陪了我这个单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