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1、开新了~在这里要特别感谢基友南陶的督促与鞭策,使我第一次有了存稿!如果光靠我自己,估计要拖到明年ORZ。推荐她的新文《(聊斋)活人不医》,超好看!
2、另外这篇属于七五同人,正史野史结合,种田架空,我会尽量按查资料,争取再风土人情上为大家呈现出一个完整的北宋。不过有些不合理的地方也请大家当成魔法,望天。实在太过,欢迎在评论友好指出,我们一起讨论嗷~~
3、还有就是关于称呼,参考了一下宋代的《太平广记》,从文献资料看,至少在宋代,就既有称“外婆”的,也有称“姥姥”的,有时,在同一本书里,这两种称呼还同时存在。
4、最后的最后,本文是有CP的,攻是原创的,不涉及历史人物!请大家放心追!(李乘风和小皇帝是我心中一辈子的痛!)
都看到这里了不评论收藏一下吗!爱你们么么!
第2章
得知自身境况的叶安反倒冷静下来,想着左右回不去了,《七侠五义》的世界虽说小纷争不断,可大体上还是颇为和平的。
在修养了一年后,面对家徒四壁的老宅,叶安痛定思痛,决心出外谋生。结果刚开口就被外婆训了一顿,打包送去学堂读书。
好吧,上学就上学,反正宋朝士大夫地位高,努力念出来也是条路。但是万万没想到自己这具身体竟然会有阅读障碍,叶安本来就是理科生,对之乎者也的背书不感兴趣,现如今更加头疼了。将事实与外婆夫子说明,结果二人都以为他单纯的厌学,叶婆还托人去伢行买了个小厮监督他。
北宋的人口买卖分合法与非法的两种。其中罪人的妻女贬为奴婢,或自愿卖身为奴均为合法,对于这种人口交易北宋政府甚至可以在其中抽税,不过契约必须由“人牙子”帮助订立。
像梅香这种十几岁的小姑娘,长相不赖,没病没灾。如果真要买少说也要十贯钱,以叶家的财力是想都不敢想的。好在她要求必须带着自己哥哥元宝。元宝小时候头受过撞击,反应有些迟钝,饭量还大,一般人家买了也没什么用,却刚巧适合叶家。
叶婆花了三贯钱,与二人签了五年契。有了他们两个,家中的活儿一下子就少了许多,叶婆也能缓口气歇一歇了。
但是叶安的苦日子却才刚开始,元宝是个死脑筋,接到命令看着少爷念书就真的寸步不离。在被盯了许多天后,叶安抓狂了,亲自下厨做了顿大餐。看着狂吃猛塞的元宝,狞笑表示:小样儿,现代大吃货国五千年的美食经验还攻略不了你?
也正是这一顿,不仅使元宝沦陷,叶安也如醍醐灌顶。对啊,自己又何必跟书本死磕,干什么不能发家致富!
于是干脆拿着原本要给夫子的修金束脩,去县里各大酒楼食肆考察,顺道结识老板老板,发展人脉。
在忙活了大半年后,叶安也算对自己所处的时代环境有了个清楚的认知。
怎么说呢……此时百姓的日子,虽说不坏,但也好不到哪去。在他记忆里,说起宋朝定是商业如何繁华,人民如何富足,简直是穿越的最佳选择。但事实证明,无论什么时代,底层平民的日子都过得差不多。特别是他所在的还只是郑州附近的一个小县城,离大名鼎鼎的开封府还有一段距离,想在这种条件下混出名堂,还是有些困难的。
正当叶安陷入沉思之时,突然门外传梅香的声音:“少爷,邓娘子来找你了。”
叶安连忙出去迎接,没过多久,远处一个体态圆润的中年女子风风火火的走来。看见叶安,直接开始质问:“安哥儿是什么意思,可是对我家有什么不满?”
“哦?邓娘子何出此言?”叶安不以为意,微笑问道。
“我听人说看见你家小厮元宝与陆家正店和客满楼的老板接触过,不是说好了方子卖给我家的吗!”邓娘子气急败坏。
叶安气定神闲:“我还以为娘子您对方子不感兴趣,毕竟这么些天没给个准话儿,小子心中实在没底。”
邓娘子被他说的脸热,讪讪道:“这不是要和我家那口子的商量商量吗,二十贯也不是小数目。要我说安哥儿,我们迟早都是一家人,玲儿姐也是你未来媳妇,就不能便宜点。”
“停停停!”叶安一听这话就脑仁疼,连忙让其打住。邓家曾是叶家的家奴,当年叶家定居在虎头村,叶安外祖父感念其辛苦,直接将身契归还给邓老太爷,还给了其一笔银子让他自己谋生。
邓老太爷在叶家门口磕了三个响头转身离开,凭借那笔钱还真在东京发了小财,年老后回到中牟县定居,开了间名叫八宝楼的酒店。此时的叶祖父已经行将就木,临终前委托对方照顾家人。
邓老太爷感念旧主,不顾众人反对,当时就拍案决定将孙女许配给叶安,待时机成熟二人就立刻完婚。当了有钱人家的女婿,叶安本应高兴才是,然而……订婚之时他未婚妻玲儿姐才两个月大。
叶安望着包着尿布的女娃娃,他要是真对玲儿姐有什么心思,恋、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