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什么呢,小福王能有什么坏心思呢,侍奉阿爷就是侍奉阿爷,绝对没有别的目的。”
李玺眯着眼睛,笑嘻嘻,“我就是突然发现,我阿爷真英武,真厉害,不愧是当年连夺三城,把突厥人打到俯首称臣的少年将军!”
李鸿继续呵呵呵,一个字都不信。
其实,李玺说的是真的。
在此之前,他对李鸿多多少少有点怨气,亲近不起来。直到自己也坐上这个位置,才理解了他有多不容易。
尤其那日看到他在城外领兵杀敌,李玺真真切切地发现,他的亲生父亲其实是个卓而不群的大英雄。
崔沅打趣:“小王爷觉得,是魏少卿厉害,还是圣人厉害?”
“当然是我阿爷厉害!”李玺毫不犹豫,完了还眯着眼睛,朝李鸿笑了笑。
——这样的问题他从小就回答惯了,当着谁的面就夸谁,这就是小福王的
生存哲学。
崔沅笑笑,又问:“小王爷更喜欢魏少卿,还是更喜欢圣人?”
“当然是——”
“小宝,信。”胡娇从屋顶跳下来,站在殿门口。
“书昀兄的?”眼睛顿时亮起来。
“嗯。”
李玺把墨条一丢,颠颠地跑了过去。
用行动证明,更喜欢谁。
李鸿低头,看着袖口溅上的墨点,咬着牙笑了——还真是一点都不惊讶呢!
崔沅憋着笑,调侃他:“不打紧的,至少那出戏小王爷喜欢。”
李鸿哼了声:“我就说别叫《长安少年守城记》,你非说浅显直白,小宝喜欢。”
崔沅挑眉,“圣人应该庆幸没听您的,叫什么《小福王怒打突厥兵》。”
李鸿:“……”
崔沅不肯放过他,“说起来,果真是亲父子,小王爷一猜一个准儿。”
李鸿:“……”
第142章 回来啦![二更]
正月十五, 上元节。
对长安城的年轻人们来说比过年还期待。
尤其今年除夕没过好,就指着上元节补回来。
大清早,福王府热闹得就像爆米花, 从主子到仆从各个满面红光, 走路带风。
宗室贵眷都要进宫给太后、皇后请安。
今年是郑嘉柔大婚后第一年主持上元宫宴,自家人必须过去撑腰。
午宴摆在集英殿, 届时圣人论功行赏, 凡是守城有功的郎君娘子, 皆有赏赐。
吃完饭就可以去芙蓉园了, 曲水池边架起大灯楼, 天一黑就会点着, 沿着阁楼梯子还有各式各样的灯。
上元夜无宵禁,郎君娘子们逛街、游园、赏灯、猜谜、射雁、投壶, 可以玩上一整晚。
以上, 李玺都不关心!
他只关心——书昀兄能不能赶在灯会之前回到长安!
原本定的是昨天到,结果刚过蒲州就遇到一场大雪, 李玺既盼着他走快些,又怕他雪天赶路有危险, 一颗心纠结成了小麻花。
掌院女使离姑姑劝道:“阿郎,外面可热闹了, 您怎么不出去瞅瞅?”
李玺蔫蔫地趴在榻上,“外面的热闹与我无关。此时此刻,我心里只有一件事——”
“学习?”
李玺:“……”
“哐当”一声,李木槿推开房门,大大咧咧闯进来, “小宝, 快帮我瞅瞅, 这两套衣裳哪个更好看?”
李玺翻了个小白眼,“你隔壁住的是蛛蛛,隔壁的隔壁是大姐姐,再不济还有小胡椒,干嘛让我一个大老爷们给你挑衣裳?”
话音刚落,蛛蛛就抱着一大撂衣裳冲了进来,“小宝,帮我选衣裳!姑姑们都说你眼光最好了!”
后面还跟着小胡娇。
虽然面无表情、一言不发,但手里的衣裳不比蛛蛛少。
李玺:“……”
真·小娘子之友实锤了。
李玺坐在软榻上,腿上趴着熊熊子,手上抓着果脯匣,边吃边指挥。
“三姐姐身量高,发饰戴得全,不如里面穿素些,嗯,那件合欢花暗纹的石榴裙就很好,不要披帛了,罩一件缀毛的半臂……”
“外面穿那个狐狸毛的大氅,游园的时候衬着雪景最好看,站在柴呱呱身边也不会失了颜色。”
李木槿要的就是这句话!
虽然和柴蓝蓝是死党,但也不能被比下去!
“小胡椒穿胡服吧,年前祖母不是赏了你一身吗,那花里胡哨的配搭,也只有我们小胡椒这种又白又高冷的美人才撑得起来。”
“对了,不要珠翠,只戴花冠,贺兰府里薰开一丛牡丹花,我叫无花果剪两朵过来。”
胡娇点点头,把手里的衣裳一丢,脚步一点,跳过围墙,到自己屋换胡服去了。
“小宝,我呢?”蛛蛛一脸期待。
“叫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