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人迷是个万人迷,永远青春貌美永远热泪盈眶,没有为什么,因为书里就是这么写的。书里还写了暗恋他的同桌,被他吸引沦陷的总裁,一眼被他吸引的高岭之花,包养他的影帝……每一个优秀的人都为他停留,恨不得冲上去唱“你往哪里走,把我灵魂都带走”。
万人迷就是这样一个不凡的人,他长得好看,桃花眼柳叶眉樱桃小嘴,写书的也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只是把那些词往他脸上砸,总之就是好看,看到就走不动道,看到就为他倾倒。
万人迷只有脸还是不够的,还得有才,他什么都擅长,琴棋书画,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头脑聪明还对动物很有吸引力。
怎么会有这么完美的人呢?尝了他亲手做的的饭后就对他展开猛烈追求的不良这么想。
对于不良来说,他喂猫喂一年,亲手了结了那只流浪大橘的“瘦命“,大橘还是看都不看他一眼,遇到他就绕道,倒是对第一次见面的万人迷撒娇打滚;他在出租屋里对着菜谱认认真真做过无数次饭,还是色香味都没有,万人迷却轻轻松松,做出了他喝过最好喝的白粥。
在剧情里,万人迷是他的珍宝,而他是一条野狗,他第一次见到这么闪耀的人,他只想把万人迷占为己有。
但是万人迷是属于大家的,没有人能将他霸占,于是可怜的野狗只能乖乖跟在主人身后,收敛戾气,摇尾卖乖以求主人的爱抚。
一切都按照书里的轨迹平稳发展,万人迷完美长大,即将遇见和合租舍友吵完一架愤而离开的不良。
不良会带着猫粮去见猫祖宗,那只鄙视一切的肥猫应该正躺在万人迷脚下谄媚地卖萌。
不知道哪里的蝴蝶扇动了翅膀,又或者是哪个角色在正确答案是a的选择题上选了b,拿着猫粮的不良不仅看到了笑容和善面容姣好的万人迷,还看见了另一个高个子男生。不良还认识那个男生,是和他一个学校的高岭之花。
高岭之花颇有些嫌弃地推开那只赖在地上的大橘,不让大橘靠近万人迷,万人迷倒是不介意,伸手就要揉一揉肥猫的肚子,一人一猫互动温馨,没有发现旁观的不良,反倒是旁边冷眼旁观的高岭之花先注意到傻站着的不良。
高岭之花也认识不良,他下课经过篮球场时经常看到不良打篮球,有一次还不小心看到了不良整整齐齐的腹肌和挂在腹肌上的汗滴。
也不是他故意的,他视力太好,不良又面朝他的方向掀球衣擦汗,他想不看到都难。
这段经历导致他和不良对视时脑子里最先想到的也是那几块漂亮的腹肌,然后才注意到不良抱着的猫粮。他心下了然,多半是不良把这猫喂成现在这走不动步的样子,于是冲他点了点头,算作打了招呼。
不良不知道高岭之花为什么要和他打招呼,也稀里糊涂地点了点头,和高岭之花一起看万人迷逗弄卖乖的猫,气氛有些尴尬。
还是不良先开口:“这猫很少这么热情。“
按照书里的走向,万人迷应该回过头,笑着对不良说:“那我和它很有缘分啊。”不良的纯洁处男心二十多年头一回因为除了教导主任以外的人跳得如此急促有力。
现实却是高岭之花接上了话:“饿它几天,就对你热情了。”听到高岭之花回答,又和他那张不逊色的俊脸对视的不良脸不红心不跳,除了有些社恐,没有多余的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