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吓死我”,的确吓了我一跳,想想,大早的一睁眼,一个男的正看着你笑。
“嘴,干净点,大早上的。赶快去洗洗,我给你买早点了。我中午的火车,跟你呆不了多一会儿。”的确是不一样了,以前大庭广众脱人裤子的人,现在居然让我文明用语。
洗漱後,我坐在饭桌前吃油条。背对着张杰,一会脖子後面的感觉又来了,他坐到我的那张凳子上,双手把我环绕着,啃我的後脖颈子。现在想想,要是这会突然来一个邻居怎麽办,大礼拜天的,北京的街坊都爱瞎串门。
他在我耳边说:“我真舍不得你,别恨我。”
就这样,我的第一个真正意义的初吻被几根油条换走了。
接下来的一周,我很难调整自己的心态,把所有的精力放到学习上。所以说早恋害死人。
新年,期末考试,一个接一个的,春节马上到了。
这个春节,张杰没回来,因为那边生意忙。
寒假放了,我经常和薇在一起。我们也亲嘴,我也尝了她的舌头,但是没有张杰的有弹性。抱着薇单薄的身子,没有X欲。
跟薇的亲昵,始终没有让我浑身发冷,很过瘾。她每次也躲躲闪闪的。好像非要我用强,才能上垒,晋级。我动她的时候,她的眼睛始终是闭着的。
抽空我也会想,张杰亲我,我也是闭眼,莫不是跟张杰在一起我扮演女的角色。
可能每个Gay知道自己喜欢男人的时都,都想过角色这个问题。而且外人想到同X爱两个人的时候,好像第一个想的也是他们角色是什麽,谁是女的,谁是男的。
买了电脑,我总去他那玩,他教我:“仙剑奇侠传。”我玩的时候,就把腿搭到他的腿上,他就把手放在我的腿上,或者摸我耳朵玩。
我总说他:“皮肤饥饿”,就是小的时候没人抱的小孩,长大的以後,总会摸别人腿,胳膊,或者耳朵,总之就是小的时候缺的,长大的时候要找回来。
他家境很好,是我第一个去的铺木地板的人家。我羡慕他的生活。有自己的房间,良好的生活习惯,人长的也帅,肌肉一块一块的,外班的女生喜欢他的不少。
我自己住的平房,只有一间屋子,里面家里人,外面是我。唯一属於自己的电器就是张杰给的随身听,长的也是超级一般,那会对自己的长像极自卑,评价就是不丑。因为那会标准的帅哥是郭富城,林志颖。大眼睛双眼皮的。眉毛有形的。我是单眼皮,眉毛粗粗的,身板被学校压榨的,怎一个瘦字了得。根本想不到,现在的社会,王喜,孔令辉这样的小眼睛,居然也大行其道。
慢慢的学习,薇,,填充了张杰不在的生活。
信跟张杰通的少了,但是电话还经常有。他那边慢慢的有了起色,他负责的东西渐渐的多了。
高二升高三的那个暑假没见到张杰。
不过我也没看书,玩了一个假期。
高三了,学习越来越难应付。每次考试我基本都是托底的,想好好的开始学习,不过已经有点晚了。
不过,我有一个目标:打小就没有兄弟姐妹,考上大学了,一屋弟兄多爽啊。这是我唯一要上大学的动力。
有了动力,学习就积极多了。经常去崇文门图书馆,去了不是玩,真的能做不少习题。
在这其中遇见两件事。
1. 去图书馆看书,被一个老外骚扰。
後来叫我去他国贸的房间,不过老子聪明,有了张杰这个流氓垫底,还不懂这些事吗。老牛还想吃嫩草,吃狗JB吧。还是个老外,谁知道丫有AIDS没有。根本没尿他,不过也犯了一个错误,把家里电话给了他,因为开始以为丫是:“传播友谊种子的国际友人呢。”殊不知丫是:“传播精子的国际友人。”
好在老家伙不懂中文,尽管他也总给我打电话,但是没有骚扰到我。只是我妈特纳闷,怎麽总有人打骚扰电话学鸟叫。其实那是老外打的电话。
当时图书馆外面闲聊的时候,他问我叫什麽,正好那会英语课文里面都是,Jim这,Jim那的。所以就给自己起了:“Jim”,怪不得我妈说是鸟叫。“Jim。”说快了,不是就一个“几木”的音吗?的确像鸟叫。
友情提醒:千万不要以为自己的英语差,高三学生的单词量,所掌握的语法,已经完全可应付跟老外的沟通,不过注意对像。
2. 在图书馆里,遇见过一个白领男。“一丝不苟”的白衬衣、袖口、袖扣、淡淡香水、利索短发、壮壮胳膊,拿着一本厚厚的书。因为我们挨着坐,他总借我的笔用。中午的时候,他请我喝矿泉水表示感谢,一起聊了会。
我认为的完美男人就是他那样。干净,沉稳,话不多,但是每句很清楚,有男人样,重生活品质。
几个月後,在北京的一个麦当劳又看见他,他认出了我。我当时和薇在一起,没跟他多说话,他拍了拍我肩膀,大家笑笑,说了几句,就散了。要是现在,肯定要他电话,那会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