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长得比信天翁还大的大鸽子写手来说,最快乐的事莫过于坑它自己把自己填了,写得还甚得人心。
所以我今天穿了,穿自己的文里去了。噫,好,还是没写完的小甜文。尽管我咕到只堪堪记得一个主角的名字,我只感到白嫖自己的爽。
我新鲜地看着周围的一切,身着古衣的人在我面前晃悠,隐约的集市的嘈杂人声,和面前一个破碗里头躺着几枚臭钱。我赶紧道声阿弥陀佛千万不要有什么起点玄幻经典桥段,我这身子骨可消受不住。
我数了数破碗里的铜子儿,刚感叹人世无常,就心尖一疼,仰头看见位衣袂飘摇的道士,往破碗里放了一把铜钱。我大抵不是什么见钱眼开的人,遂眼皮都不眨一下,至于把破碗里的钱揣兜里,那是顺手。
只见那道士披斗笠面纱,佩三尺青剑,腰间系柳腕间挂镯,不是寻常人,也不是寻常道士。
你可愿跟我走。她突然开口道。我才发现她竟是女子。只是这语气一点也不像在询问,反而像是在做肯定。
我:善。
于是我支起身子,才发现身子瘦弱得连站都站不起,勉强撑起来,身高才及那道士的腰,原来还是个小孩。
她走在前面,我只能踉跄地跟着,时时感到自己命不久矣。
她领我走进客栈,让老板娘准备热水,伸出手欲拉我。霜雪皓腕,纤纤素手,我心里大叫是个美人,惭愧地把自己似在茅房里发酵了一年的手藏了起来,不消看我都知道那双手有多少常年污垢。
她问我是不是怕她,我想了半天终于想到个文雅点的说辞,我说怕您染上俗气。
我感觉她笑了笑,把手收回道袍里,负手上了台阶。
小二动作很快,门刚推开就热水的热气就蒸到了脸上。房里布置简单,倒也算干净。我哪是什么要脸面的人,二话没说就从破布衫里钻出来就要往木桶里跳去。
死猪不怕开水烫,我怕。好歹我是忍住了没滋儿哇乱叫,扰了那道长清净。不过舒服也是真舒服,估计这身体从出生起就没洗过几次澡,水浑得像我掉色似得。
待我缓过来时,她已经把斗笠和面纱除去,盘腿坐在榻上翻找行囊。
烟雾把大半视线都挡住了,我看着她拿了个纸包,向我走来。我试图把烟雾吹开,心尖一直在闷痛,干脆屏住呼吸,眯起眼睛看。
待她走近,明明周遭全是热的水雾,我却不知道从哪里吸到一口凉气,大抵惊心动魄也不过如此。她的每一处都美到我心坎上,像神经递质作用于特异性受体。
大美人儿把一大纸包的草药都扔到水里,我甚至想哪怕她是个吃小孩的女鬼,今朝就是连骨头都没得剩我也甘心。
她说,你身体羸弱,怕是还没赶上回山拜师,半道上就没了。这药乃仙山祖传,保你不死,但是须得吃些苦头。
我连忙道谢,话还未说完,就闻到了一股浓烈的姜味。
这药怕不是怕我死得不够透彻。
等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日正午了。好家伙那一堆草药硬生生把我熏晕过去了。房里也只有我一人,穿着一套偏大的道袍。
我爬起来蹦跶两下,还挺有力,好歹是没白被腌。
门上一声轻响,美人儿道长捧着碗白粥进来了。她把我摁在椅子上,说我披头散发不雅观,就不知从哪儿掏出一个梳子开始为我梳发。
我哪是不想扎,作为一个扎马尾还总掉几撮的雌性物种,我时常羡慕古人的盘发技术。她站在我身后,然后发现弯腰太累,遂又把我拎起(。
我闻到若有若无的香味,悄悄吞口水。忍住没说恩公要不我以身相许。想了想拜师也算是半个以身相许了。
她的手很灵巧,我摸了把头发,有一种自己身价不菲的错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