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看我的状况是否ok。
『刚刚好像看到拍到犯人屁股的只有远镜,近镜只拍犯人的上半身,而且犯人也没有大声呼痛。』
『是啊,没有人愿意像你那样真的被打,因此只能用远镜模糊的拍那作样的动作,近镜只拍他被打时身体扭来扭去的样子,至於哀吼声就等配音时配上,不像你上次那样现场收音。』
『说的也是,谁愿意屁股真的被打,真的好痛,屁股还会被打伤。』
休息一阵子後,要拍下一场景,我赶快回到公堂的位子坐好。
『开麦啦!』这一场景开拍了。
带进两个十来岁的小孩,这是啥事了,小屁孩也上公堂了,问怎麽一回事,一个较瘦小抢着回答:『他偷咬我的肉。』那个有点肉肉的回答:『可是我没分到肉,就咬他才有的肉,就一小口,只有一小小口而已,绝对是小小的一口。』
这也上公堂,真是太胡闹了,『你得到他的同意了吗?』
瘦小的抢着答:『没有。』另一个慢条斯理的回答:『没有。』
『没得到同意就拿来咬一口,是不应该,那判你竹篦打屁股十下。』
拿来一张椅子,要他背对我,上半身趴在上头,肩膀以上被人压在椅面下,上半身平贴椅面,两条大腿垂直向下贴在椅腿上,脱下裤子,我眼力不错,可以看到面向我的那两团臀肉如发酵的面团,呈圆弧形的裸露在半空中,股沟成一条线,几乎快看不清楚,看起来粉嫩粉嫩的、肉肉的,感觉蛮有弹性的。
因为用竹篦打屁股,不会有太大的伤害,因此就真打了,打在突出的臀尖上,臀面上马上出现一道红痕,“啪”“啪”“啪”……连打十下,两片屁股的中央部分红通通的,放他下来,他的一双手捂着屁股,一直揉搓着被打的部分。
大家以为案件到此结束,没想到我出声了,『这麽喜欢告人,也得处罚,也用竹篦打屁股十下。』
还有啊,依样让原告者也趴上椅子,人虽瘦,屁股竟然也是圆滚滚、粉嫩粉嫩的,也用竹篦连打十下。
打过後,将他们撵出公堂,这场也就“卡”了。
看到剧务,便问他怎会有这场小屁孩的戏,剧本里并没有啊。
『确实没有,导演受不了这两位小屁孩常因这种小争执而到处告状,因此在刚刚有起争执时,就怂恿他们到你那里告状,看你如何处理。没想到你的处理方式是这样的,两个小孩也许因此有所改变,导演非常满意。至於是否使用,等剪片时再决定了,也许这次没用上,在适当的片子中用上也说不定。』
又该上场了,这次是个嫌疑犯,捕头们用了不少审案手法,就是紧咬不认,只好到公堂,也许用严刑,可以让他松口。
问完基本资料後,便由师爷宣告对他的指控。
手提惊堂木往案桌上一拍,『大胆刁民,招还是不招?』
『小人冤枉啊!』
『难道捕头会捏造事实误告你,既然不招,那就看刑,看你口风有多紧,给我来上二十大板。』
『大人不能屈打成招啊!』
没人理他,将他拖翻在地,褪下棉裤,“霹雳啪啦”的就打了二十大板。这个演员的演技真是不错,身体扭动的形态,好像真的被重打的样子。
打完拉他跪起,并没让他穿回裤子。
『招还是不招?』
『小人冤枉啊!』声调已变,是被重打受伤的微弱声调。
『还不招,再给他二十大板。』
又将他拖翻在地,打了二十大板。
还是不招,再打二十大板,这次犯人被打昏迷了。
下达收监的的命令,下次再审,然後下堂,今天的客串到此为止。
4. 鼓不打不响,人不打不招
这次要我客串一个打屁股高手,剧情是我和另一位高手,每每能够达到县太爷所想要的效果,因此只要县太爷有特别指示时,就由我们两人下场打犯人的屁股。
在演之前,演高手的我们两位得先训练如何打板子,打的靶子是一个人偶的屁股。
刚开始我们两位的板子老是打架,经过多次的配合,总算能跟着数数一上一下的轮流打下。接着训练真正打上人偶的屁股,能有多大力就多大力,如此打坏了不计其数的人偶。等这个训练过後,接下来训练要打下来像真的用力打上人偶的屁股,但实际上板子只稍稍碰到而已,这竟然比真正用力打还难,经过多天的训练,导演看了才觉满意。
经过将近一个月的训练,终於可以上场了。
这次审案时,县太爷竟然说:『鼓不打不响,给我打。』
鼓不打不响?打鼓?公堂外头才有鸣冤鼓,要到外面去敲打鸣冤鼓?衙役班头赶紧聚集负责刑打的衙役们协商如何达到县太爷的要求,众说纷纭,最後由我提出:打当然是打犯人,我们人身上俗称股的不就是屁股和大腿,那也就是我们只要把犯人的屁股和大腿打得漫天价响,不就符合县太爷的“股不打不响”的要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