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当帅哥坐在只有和我不到50公分距离远的地方,我可以清清楚楚的看清他的五官相貌。我本身是学画画的,所以看人比较的挑剔,是养成的习惯。我看到一个人的第一眼,我就会把他的五官和身材在大脑里进行黄静比例的划分,眼前这个男人符合以上所有的条件。他长得真的很英俊,五官比例搭配的恰到好处,而且他身上有种贵族的气质,他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童话里形容的白马王子的长相。只可惜,今晚,咱和他没这个缘分,咱只是个灰姑娘咯。
小王是空少,英语自然不错,他已经迫不及待的开始发问帅哥了,我在旁边一句都插不上。虽然没有说话的机会,但我还是仔细聆听着那个帅哥说的每一句话。他告诉我们。他是一个俄国人,为了工作方便,他起了个英文名叫MARK,他今年27岁了,他是做电信的,(好像是电信E吧)他分别在英国和法国之间工作。他的工作时间不稳定,有时候可以连续修好几天的假在家。
MARK的英语很好,我几乎听不出来他也是个外地人。他很绅士,一过来就帮我们每人叫了一杯饮料,他说话时非常的幽默,总是喜欢跳动他的眉毛,小王和阿松被他逗得哈哈大笑,可我就是笑不出来,似乎MARK觉察到了,他会时不时的向我挤眉弄眼,估计想调动我的情绪,我也只好敷衍的笑笑,其实,我心里当时好喜欢他,他的笑容几乎瘫痪了我的视觉神经。我就是那种怪脾气,如果我得不到的好东西,我不会去抢,相反,我会拱手相让,然后逃之夭夭。我当时,就想转身走人的,说真的,我受不了那煎熬,我感觉自己如坐针毡一般。
估计我们几个在酒吧里又坐了一个多小时,小王小声对我说:“ALLAN,你能不能帮我跟他说,晚上去我那里过夜,我自己不好意思说出口。”我听小王这么一说,实在好为难。但又没办法,既然,当初出来的时候,就商量好了,帮小王找个一夜情,那我也只好硬着头皮了。我对MARK说:“时间不早了,我们也该回去了,不过,我们住的不远,你要是没事的话,去我们那里坐坐?”(其实,挺远的,估计还有六站路的距离)MARK几乎想都没想就说:“OK,let’s go then…”他露出一副迫不及待的样子,一仰脖喝光了才叫的满满一杯的红酒。小王看了,高兴的朝我偷着乐。我小声告诉小王,一会儿,我们把MARK送到他家,我和阿松就找个机会闪人,小王听后点了点头。
于是,我们整理好个自己衣服,出了酒吧朝小王的住所走去。我出来的时候走的比较匆忙,就穿了个T恤出门,晚上凉风兮兮的吹在身上直打哆嗦。阿松体质好,他同样也穿的短袖,但他不觉得很冷,也许他是在黑龙江长大的吧,比较耐寒。小王此时穿了一身白色运动服,裹得像头北极熊。MARK看我好像很冷的样子,就主动把风衣脱下来给我穿上,虽然也许是他下意识的举动,但常自作多情的我当时非常感动。我的心里很煎熬,怎么办,眼看着自己喜欢的人一会儿要拱手相让出去。
我越想我的心就越纠结,小王只是为了爽一时之快,他自己有男朋友在家,学业完成后,又可以投入爱人的怀抱,而我们还异乡一个人苦苦的寻觅,遇到一个喜欢的人何等艰难。有时候就是这样的,有心栽树树不活,无心插柳柳成荫,你自己去的时候倒是碰不到好的,一旦和别人去,就会碰到极品。我和阿松在杨哥的叫嗦下去过N次酒吧了,几乎都是一无所获。这倒好,陪着小王出来倒是碰上狗屎运了,这是什么世道,天哪。
我就这样胡思乱想了一路,结果走了一个多小时,发现大家迷路了。得,我本身就是个路盲,黑灯瞎火的,怎么回去啊。MARK从身上翻出了地图,他说他来带路,我觉得他好有男子气概。我们当时都已经挺累的了,听MARK这么一自告奋勇,大家就都点了点头。我们估计又走了一个半小时,终于到了小王的住所。当时,我们走的腿都抽筋了。